第1167章 小鹏魔(第2/3页)

从妖魔们描述来看,这小鹏魔确实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脾气和他父亲相似,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货色。

吴煜再仔细了解之后,而且听说小鹏魔最近就在附近活动,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里距离那血海鹏魔的位置,有一段路程,我若是能在这里,劫持那小鹏魔,以这血海鹏魔对这小鹏魔的看重,我用他儿子和他换古妖石,应该没问题。”

多亏他仔细打听,才有了这个办法。

这是有可能成功的。

“你就不怕那血海鹏魔怒到极致,不惜代价要杀了你?”冥泷道。

吴煜笑了,道:“我只需要困住小鹏魔,未必要和他真见面,放心吧,我有办法让他必须交出古妖石,但是见不到我。”他有很多法外分身,可以代替吴煜去传话。

所以,现在关键是找到那小鹏魔,劫持住他。

“你有把握搞定这小鹏魔?这可是问道境界第十重啊,相当于阎浮世界最强的存在了。估计都要接近凰尊了。”冥泷道。

“凰尊不太可能,凰尊确实惊人,应该更强,我估计能和冥海大帝等人差不多吧。至于有没有把握,总是要尝试。”

他不但不担心,反而无比热血,因为,终于可能有势均力敌的对手出现了。

其实要找到小鹏魔,那也不困难,因为小鹏魔所到之处,动静无比巨大,在千里之外都能听到他蛮横霸道的声音了,估计是真的憋坏了,这次出来,还真是一路往前闹,让妖魔们四处逃遁,吴煜从周围妖魔们逃窜的方向,都能确定那小鹏魔在什么地方。

没走多远,他便看到,前方天际,有着浓重的血雾。

那边传来凄惨哭嚎声音,也有狼狈逃窜的声音,吴煜顺着声音和血雾往那个方向而去,只见这个地方乃是一个深谷,在这深谷之中,看四周的峭壁上的洞窟,便知道这里生活着一个妖魔族群,安息期到来,此时乃是这族群刚刚团聚的时候,似乎是一种巨大的,眉心有三把火的乌鸦,族群算比较大,如今视野里估计还有几百只吧,正在惶然逃窜。

但是,在他们的群体之中,有几只更为巨大的妖魔正在肆虐,让这里哀鸿遍野,血雾冲天,大片的区域让血雾所笼罩,让此处变得昏天暗地,有如血海。

那几只妖魔之中,最为显眼的,乃是一头浑身毛发都是血色的巨大鹏鸟,那鹏鸟有两对羽翼,一大一小,模样极其神俊,当然眼神也很是喋血,其瞳仁是血红色的,并不是没从那杀戮期出来,而是本来就是这种颜色,此时,以这血色鹏鸟为首,正在尽情的屠杀那妖魔“火命鸦”,用利爪直接将其撕裂,然后扔到嘴里,就像是吃甘蔗似的,将血榨干喝掉,然后将尸体扔掉。

可怜那些火命鸦,苦苦求饶,发誓效忠血海鹏魔,却也无济于事,那血色鹏鸟和几个伙伴,并没有丝毫管他们在说什么,在他们眼里,这火命鸦就只是猎物。

当然,真正喝血的只有那小鹏魔,其他伙伴,都是把那火命鸦逮住,扔给小鹏魔,小鹏魔一边喝血,一边叫嚷道:“杀戮期太无聊了,真是好久没有尝过这么新鲜的味道了,不错,不错!杀戮期之前,这火命鸦,我看都不看一眼。”

“小王只是太久没饮血了,先拿这火命鸦解解渴,这次出来,一定要让小王吃饱喝足,我知道还有一个族群,那是兽族那边的,叫做‘荒野牛’,有上千头聚在一起,那血量是无比充足啊,我们过去,可以先设下陷阱,一网打尽,一头都别想逃走。”

正在捉拿火命鸦的,有一头漆黑色的雄鹰,身上有两对锋利利爪,如同道器一样锋利。

另外一个,则是一头淡紫色的鸟,有点像凤凰,十分好看,但是差了一些神韵,显然不是仙兽,这是个女的,她道:“小王才看不上那荒野牛呢,虽然血量多,但是味道太臭了,我知道南边有一群‘云仙鹤’,味道才鲜美,虽然只有三百只,但贵在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