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B级通缉令 24.审 讯

经过了简单包扎以后,犯罪嫌疑人严万勇被押至刑警队突审。

“严万勇,我们是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警察,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听明白了吗?”萧云天开始了正式讯问,旁边的摄像机已经架好,准备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听明白了,你们问吧。”严万勇平静地回答道。

在开场白之后,还有一大段的必经程序,主要包括:让被告人阅读或者给他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其中包含了多达十三项权利义务。

比如:可以要求语言翻译,对侵犯人身或有侮辱行为的可以提出控告,可以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有权委托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超期羁押的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核对笔录可以补充修改,未成年人应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聋哑人可找翻译,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义务包括如实供述,接受各种侦查措施,对各种法律文书签字按指印确认等。

现代法律社会不仅要求实体正义,还要求程序正义。

严万勇供述得很痛快,他自知必死无疑,也就没有什么顾虑,把池州杀害李甜甜案、来火市抢劫杀害贺小丽、蔡小莹案、在海东市杀害李好妙案,都一股脑儿地交待了出来。不仅如此,由于此前安刚磊已经交待了严万勇可能把王可秀也杀害了,问到王可秀的去向,严万勇也如实交待了。

原来,搬到了果园的窝棚后,生活环境恶劣,虽然安刚磊给备足了食物、饮用水,甚至还有烟酒,但两人在这里生活得并不快乐。

王可秀的思乡之情进一步增加,见不了孩子也是个心事,就一直跟严万勇说:“勇哥,你就让我回家看看吧,只要去一趟,不管他们怎么对我,我都会再回来的。”

其实,严万勇此前对王可秀说的都是瞎话,他根本没有到王可秀所在的村子里去,更没有听说王可秀的家人不要她了之类的话,他之所以这么说谎,就是不想让王可秀再回去,担心一旦王可秀回了家,就再也出不来了。他可不想这么做,这个女人他可不想就这么轻易地放弃。

想到这里,严万勇假意地说道,“秀秀,不是我不让你回去,你家里都已经不要你了,你还回去干吗呢?那不是自讨苦吃、自找没趣吗?依我看,还是别回去了。”

王可秀继续说道:“勇哥,你只是听村里面人说,可能传的都是风言风语,你又没有到我家里去,见到我的父母,说不定他们内心里并不是这样想的呢。”

这样说来说去,把严万勇给说烦了,他不由动了杀机。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既然王可秀想拋下我,那她也就哪里也去不了。

主意已定,严万勇拿出酒菜,想把王可秀灌醉了再下手。

王可秀因为尚在哺乳期,本来是不喝酒的,但现在孩子不在身边,加之思念父母之情日益加深,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见,这让她异常苦闷,严万勇提议喝点酒解闷,她也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酒入愁肠,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在来火市严万勇把她救出火坑,再到一年多来两人的快活生活,再到严万勇匆匆将她和孩子带离来火市,长途奔波辗转回到海东市,人生的经历是如此的曲折,生活是如此的艰辛,两人一直如丧家之犬一样四处逃窜。

由于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彼此太熟悉了,严万勇想来想去,心里头矛盾得很。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怎么说两人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有感情了,想要对这样一个朝夕相处的人下手,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尽管他已经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