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第3/11页)

“桥田先生,您是不是喝醉了?”

“不,这点酒还灌不倒我。”

桥田为了证明自己的酒量,拿起有拿破仑画像的酒瓶往杯子里倒酒。

“那块土地是桥田先生您的!”

“不是,它是梅村君所有。”

元子睁大眼睛望着桥田。

“不可能!我到过麻布的地政事务所,查阅过土地登记簿。不仅查阅过,我还申请了土地登记誊本,上面明明写着法务局依法务大臣之命转移登记为桥田常雄所有,这是千真万确的!”

“噢,你还专程跑到地政事务所去?”

“没错。”

“辛苦你了。不过,法务局只是在土地登记簿上做登记而已。换句话说,只要往后有变更,就会恢复原件的登记。”

“我不懂您的意思。”

“你还听不懂啊⋯⋯”

桥田双手握着玻璃杯,仿佛要用自己的手温焐暖杯中的白兰地,但又像是以捉弄元子为乐。

“土地登记偶尔会因当事者的错误而注销。也就是说,在办理土地移转时,常因双方的疏忽或错误,导致当事者又重新申请恢复原件,这就是所谓的‘错误注销’。像赤坂四丁目四十六号那块土地,就是梅村君和我桥田常雄因错误注销的让渡事例,所以又申请改回原件。简单说,那块地已从我桥田的名下回到梅村君所有。十天前,我们才办妥了注销手续。”

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那块土地归我所有的时间非常短暂。那是因为错误登记所致。由于我们双方不是买卖,所以不必缴税,这就是其中的好处,不过,必须赶在申报固定资产的缴税期间之前。梅村君跟我就是在缴税期间前办妥转移手续的。”

因错误而注销——真有这种事吗?元子睁大眼睛,却茫然失措。

“你若不相信我的话,可以再去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查阅。”

“可是,可是⋯⋯”元子拼命地说着,“昨晚您在电话中说,今天要把土地权状交给我。”

“我的确说要交给你,但我没有说要把土地权状交出来。”

“那您要交什么给我?”

“我是说,我要替你这个爱钱如命的鬼魂超度[25]哪。”桥田陶醉似的喝着焐暖的白兰地。

走出Y饭店后,元子旋即拦了辆在前面候客的出租车,朝东麻布的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直奔而去。

因错误而注销登记——天底下真有这样的事吗?

在元子看来,土地的所有权经法务局登记,即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换言之,土地移转登记是按法律进行的,这种经由严格法律保障的登记手续,哪可能出现所谓个人的“错误”认知?法律怎么可能承认呢?

元子那样确信着,可是桥田的语气和表情又不似作假。虽说这可能是桥田为了逃避而随便胡扯,但也可能真有其事。元子心里掠过一丝不安。若不是事实,他不可能说出“我要替你这个爱钱如命的鬼魂超度哪”那样的话。不过,或许这只是他不甘土地被夺所做的反扑。

元子在半信半疑间做了多方的揣测。她急着想查阅土地登记簿,但又害怕得知真相。这二十分钟的车程,一路上忐忑不安。

元子踩着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的石阶而上。

接过土地登记簿阅览申请表的承办员,惊讶地望着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站在柜台前的元子。

元子打开土地登记簿。

坐落 港区赤坂四丁目四十六号

地号 壹柒陆叁捌号

地目 住宅用地

面积 壹佰玖拾捌平方公尺

事项栏目 所有权移转 昭和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原因 昭和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买卖

所有权人 品川区荏原八丁目二百五十八号 桥田常雄

然而,所有权人栏目已被画了红线,改为“所有权注销,昭和五十四年五月十八日 原因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