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5 高歌 1963-1967年 第四十章

探雷犬累了。

充当探雷犬的是个只穿着棉布短裤的越南男孩。加斯帕觉得,男孩大约十三岁,不够机灵,在号称“亡命连”的D连正准备出发执行任务时闯进了丛林,被抓个正着,充当了探雷犬。

他的双手被绑在背后。绑着他手的带子用一根三十码长的绳子连在一个上校的腰带上。男孩走在亡命连前面的小路上。但路很长,探雷犬还只是个孩子,此时他的脚步已开始有些不稳,跟在后面的美军很快就赶上了他。每当快赶上他时,史密斯中士就会往他的头或背上扔颗石子。男孩会凄切地叫上一声,马上加快步伐。

丛林里的小路被通常叫作“查理”的越共埋了雷,挖了陷阱。他们的地雷都是改装过的:由美军炸弹改制的地雷、美军的老式跳雷、哑弹改造的地雷,甚至还有五十年代法军留下的水压雷。

尽管回美国没人会承认,但使用越南农民当探雷犬其实并不鲜见。有时充当探雷犬的东方人知道哪里埋了雷,哪里没埋雷。有时他们可以看出外人看不懂的警示标志。如果探雷犬没看出地雷或陷阱的话,被杀的就会是他们。说到底,用越南人当探雷犬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加斯帕对此非常厌恶,但在越南的六个月里他已经见过了太多比这更糟的事情。在加斯帕看来,所有国家都会施加暴虐,尤其是他们害怕的时候。他知道英军在肯尼亚就犯下过惨无人道的罪行:加斯帕的父亲去那服过役。现在每当提到肯尼亚,父亲都会脸色苍白,用听不太清的声音说,那时两边都很残暴。

但D连是一支特殊的部队。

亡命连是别名为“飞虎队”的101空降师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军司令威廉·威斯特摩兰骄傲地称之为“我的消防队”。亡命连不穿军服,而是穿着没有明显标志的豹纹作战装。他们可以留胡子,用手枪。他们的特长是和敌人讲和。

加斯帕一周前加入了亡命连。这次任命很可能是一次错误——他根本就不属于这里。但飞虎队从各个不同的单位里吸纳成员。这是他第一次随他们去执行任务,这里有二十五名成员,基本上一半是黑人一半是白人。

他们不知道加斯帕是英国人。大多数美国兵从来没有过英国战友,他也烦透了成为大家好奇的对象。于是他改变了口音,故意用加拿大或其他地方的腔调和连里的人说话。他不想一遍一遍地跟他们解释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披头士的人。

他们这天的任务是“清扫”一个村庄。

他们正在南越北部的广义省,军事上这里被称为“第一战略区”,或干脆被称为“北方区域”。和南越的大部分地区一样,这里不归西贡政权管辖,而是归南越游击队管,他们组建了农村政府,甚至开始征税。

“越南人不理解美国人的做法。”和加斯帕并排行走的士兵说。他叫内维尔,一个说话绵里藏针的得克萨斯高个子。“这里被越共占领时,还有许多未开垦的荒地。这些土地归西贡的富人所有,那些富人却懒得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垦。于是‘查理’把这些地都分给了当地的农民。当我们夺回这些地以后,西贡政府就把这些地还给原先的所有者。所以越南农民把气都撒向我们。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他们一点都没私有财产的概念。太蠢了。”

一个被叫作多尼的黑人下士约翰·多纳兰偷听到他们的谈话,说:“内维尔,你这个该死的共党分子。”

“我才不是共党分子——我投的是戈德华特的票,”内维尔温和地说,“他说不会动摇黑人上层的地位。”

听到他们谈话的士兵都笑了:他们就爱听这种斗嘴。斗嘴有助于士兵们驱除恐惧。

加斯帕也喜欢听内维尔的冷嘲热讽。上午第一次停下来歇脚时,他看见内维尔卷了支大麻烟,在大麻里混了些被称为“黄糖”的未经提炼的海洛因。即便内维尔以前不是个瘾君子,他很快就会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