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3/4页)

是的,男人。那一刻,陆惊风转变了观念。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

现在一想,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俊俏中带着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贱,但人不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

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他从小到大,时常就一个人呆着,师父不在的时候多,在的时候屈指可数,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

会很热闹?还是会有点聒噪?

陆惊风的脚沾了灰尘,灰蒙蒙的,但依稀能辨认出底下藏着的羊脂玉般的肌肤,脚上的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白,可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脚弓隆起挺翘的弧度,脚掌修长也窄,趾甲修剪得圆滚滚的,底部是粉红色的。

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的脚长得这么秀气匀称。

林谙摩挲着那脚趾的指甲盖,如饥似渴地欣赏着,转而又抚上脚腕,没等指腹落到实处,猛地一顿,触电般撒开了手,四肢僵硬地站起身。

陆惊风没注意到他的反常,穿着大一号的拖鞋踢踏了两下,脚感不错:“拖鞋挺软,啥牌子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哦,你买不起。”林谙面无表情,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

陆惊风:“……”有钱了不起啊!有钱还不是被老爸打出门?

林谙这会儿心虚,不太敢正视他,刚才他捧着陆惊风的脚,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划过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把这双脚这样那样,把脚的主人翻来覆去,尺度之大,画面之淫乱,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好像变得色情了。林谙不动声色地把脸转向一边,自我剖析起来,才后知后觉这种想法貌似涌出过很多次了,一沾上陆惊风,他的脑子里就自动填充进各种令人血脉喷张的黄色废料。

那边陆惊风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咦了一声,捞起裤腿左右检查一番,完好无损,又看看手腕,安然无恙,还想掀起衣裳,想去摸摸肩胛骨。

“别看了,镇棺钉的伤口全都愈合了。”林谙知道他在奇怪什么,连忙按住他掀衣服的手,别开眼睛,他这会儿不能再受一丁点刺激了,主动解释道,“你昏迷的头一天,那些伤口就自动不见了,焱清道长说,可能是体内的业火自动修复了。”

“这么神奇?”陆惊风半信半疑,“可也不能连疤都不留一个吧?”

林谙也纳罕:“没亲眼看到之前,我也不信。但焱清道长说,你们焚灵派已经往上数八代人都没练到过三重天境界了,业火修炼至三重天,承载其巨大能量的炉鼎本身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很难说,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发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陆惊风有点木然,直着眼睛指指自己:“三重天?我?”

林谙点头。

陆惊风沉吟一声:“哦。”

林谙凑近了看他,疑道:“你怎么这个反应?”

陆惊风反问:“那我应该什么反应?”

林谙想了想:“看你师父那个高兴到要升天的样子,你难道不应该笑逐颜开惊喜若狂涕泗横流?”

“成语学得挺好嘛。”陆惊风拍拍他的肩膀,老成持重的样子,“要不说你还是年轻,哥再教你两个,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林谙受教,满意的嗯了声,果然是他林少看上的对象,处变不惊。

“我刚刚给茅楹发了短信,她开车过来,估计快到了,待会儿就先去我那儿把你这一身伤口处理一下,天气热,小心发炎。吃了饭,晚上再给你找地方住。”陆惊风背着手,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语速极快地道,“你对住的地方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五星级那种档次的还是算了吧?出门在外一切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