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即使是三伏天, 凌晨的山顶还是有点凉,再加上常年与冥兽为伴,体质变得阴寒畏冷,别人都穿短袖裤衩的时候,林汐涯仍披着件薄薄的暗灰色长风衣。

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熟练地拆封开盖,哒哒两声拍了拍烟盒的底部。

烟蒂就跟算命的签一般, 自动从竹筒里跑出来两根。

“抽吗?”他递到陆惊风面前。

陆惊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食指,看上去有点心动, 最后却笑着谢绝:“不了,谢谢,正在戒烟。”

林汐涯挑了挑眉,收回手, 自己也没抽,把烟又揣回了兜里。

不停有比赛的车辆呼啸着从旁边掠过, 陆惊风跟强森汇报完情况,对方的意思是让他守着车等雨停了再开回来。陆惊风也是这么想的,他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电池容量已经飘红预警, 在自动关机的边缘苦苦挣扎,于是连忙打开超级省电模式。

连手机这种天然尴尬屏蔽器都失效了,陆惊风一下子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捣鼓起车载电台。

然而车队改装赛车,为了速度这一终极目的,会尽量整车轻量化,一切与竞技无关的配置都得摘除,别说电台音响,原有的后排座椅都给卸了个干净。

“你要不试试看手机叫个网约车?”陆惊风提议,“这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别耽误了你时间。”

林汐涯揣在兜里的手正好攥着手机,睁着眼睛说瞎话:“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陆惊风狐疑地撇嘴,心想这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山顶洞人。

二人各自磨蹭了良久,车内终于陷入寂静的沉默。

林汐涯率先给自己找到了乐子,他一条胳膊肘抵在车窗上,歪着身子,懒懒地撑着头——往死里盯起陆惊风。

一晃就是十二年,自从对上了号,他就想方设法地想在眼前这人身上,寻找当年那位“叔叔”残留的影子。

陆惊风仰头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环抱住胸,阖着眼闭目养神。

看着挺淡定自如的样子。

但那只时不时就上下耸动的喉结却诚实地暴露出他此刻的不自在。车内开着冷空调,一点没起到降温的效果,林汐涯就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多到堆不下,顺着濡湿的鬓角滴在宽松的领口上,聚在锁骨凹陷进去的那一块洼地里。

此情景突然给了他灵感,让他终于捕捉到二者之间奇妙的联系,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没错,锁骨!他当年蹭过的!

作为一个陌生人,对方打量自己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与炙热,且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简直称得上无礼,想让人不去在意都难。

陆惊风憋了很久,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别扭,终于忍无可忍,倏地睁眼。

“我脸上是开出朵花儿来了么?”他眼含戏谑,用揶揄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收敛,“这要换成个大姑娘,得以为你是个耍流氓的痴汉或者采花大盗了。”

闻言,林汐涯的反驳箭矢一般本能地射出,“不敢不敢,阁下要是姑娘,全天下的采花贼都得从良了。”

陆惊风:“……”

这人什么毛病?还会不会说话了?

一句话把天聊死是林汐涯从小到大引以为豪的秘技,替他挡了无数泛滥成灾的烂桃花,这个技能一旦挂上了一时半会儿就取不下来。意识到自己那句话疑似杠精附体,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破篓子把泼出去的水往回划拉:“我是说……嗯……你要是姑娘,美得太高贵,让那些采花贼自惭形秽。”

陆惊风惊叹于对方清奇的谈话技巧,干巴巴地回了句“过奖”,就不动声色地偏过半边身子。

拒绝交流的姿态很明显。

垂头欣赏了半天自己那双完美的手,林汐涯不甘寂寞,试图再次寻找突破口:“朋友,其实我刚刚是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就研究起你的面相,还顺手卜了一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