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4/16页)

巡官笨拙地弯下膝盖,脚跟离地,试着依令行事,但他只颠颠微微地走了两步就失去平衡了。布鲁诺笑起来——巡官看起来像只发育过度的鸭子。

雷恩又微笑了。“你的这番尝试证明了什么,巡官?”

萨姆咬断一根绿草,对布鲁诺皱起眉头。“别笑了,你这鬣狗!”他吼着,“证明弯腰屈膝的时候实在很难踮起脚。”

“非常好!”雷恩精神抖擞地说,“当然,就生理机能来说,可以办得到,但是当一名凶手要离开犯罪的现场,我们当然不考虑会有踮起脚、弯腰屈膝走路的情况。踮起脚,有可能,但是不会又踮起脚又弯腰屈膝。那样很怪异,不是人的自然动作,而且没有意义,事实上,妨碍速度。换句话说,如果凶手在路易莎·坎皮恩碰到他的那一刻,正踮着脚要离开房间,我们马上可以不考虑他同时还弯腰屈膝。

“地板告诉了我们一个简单明了的事实。你们应该记得,翻倒的滑石粉上的脚印,从床到路易莎碰触凶手的地点为止,都是鞋尖印——顺便一提,从那一点开始,凶手改变方向跑出房间,所有接下来的脚印显示,不止有鞋尖印,还有鞋跟印,而且间隔大了很多。”

“鞋尖印,”布鲁诺喃喃自语,“可能吗?这么说我岂不是对这种事情太迟钝了?我的记忆不是那么清晰,的确是鞋尖印吗?”

“是鞋尖印没错,”萨姆吼道,“闭嘴,布鲁诺。”

“这里,”雷恩平心静气地继续说,“关于只有鞋尖印的事实,有一点附加证据,就是每一个鞋尖印距离下一个鞋尖印大约只有四英寸远,对此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凶手从敲击哈特太太头部的床边那点转身以后,是踮着脚离开的,因此没有鞋跟印。他接下来仍旧踮着脚走路,因为连续的脚印之间只有四英寸的距离,这是在受限的区域中踮起脚走路的正常距离。然后当路易莎·坎皮恩碰触到凶手时,他是直立的——不是弯腰屈膝,记住——而且踮着脚!

“现在,”雷恩迅速说,“我们有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基准了。让我暂时打个岔。当然,我们能得到路易莎·坎皮恩的身高。在宣读遗嘱,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路易莎和马莎·哈特两人的身高一样,还有,她们是家里最矮的成人。后来在拜访梅里亚姆医生,参考他档案里的病历卡时,我确定了路易莎的准确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但是我自己其实并不需要那个确切数据。当她在描述当晚的遭遇时,我就估量了她的大致身高。我当时估计了她有多高——以我自己的身高来比较——并做了一个快速的计算。现在,请仔细听。”

他们专注地盯着他。

“一个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有多大,嗯,布鲁诺先生?”

“呃——我不知道,”布鲁诺说,“不过,我不懂您怎么有办法精确地说出来。”

“就是有办法,”雷恩微笑着说,“每个人的尺寸会有差异,而且当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样。我碰巧了解这个知识,是从奎西那里得知的,他是我遇到过的人当中,对人的头部生理构造了解最多的。女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介于九到十一英寸之间。我们就说,对达到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通过观察一般的女人证实这点,甚至可以用眼睛估量。

“很好,那么,路易莎的指尖碰到了凶手的鼻子和脸颊,这马上告诉我们一件事——凶手长得比路易莎矮。因为如果他长得和她一般高,她应该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她摸到的是他的鼻子和脸颊,所以他一定比她还要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