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双重密室(第4/9页)

如果自杀,不可能刀刺入胸膛后在室内到处乱走,如果疼痛引起乱走,与死者稳稳坐在沙发里的姿势完全两码事。再说自杀者,无论使用如何锐利的刃物,自杀时不可能从衬衫外面向胸膛直刺。纵然身穿薄薄的汗衫,自杀前或者卷起或者脱掉,露出肌肤后再用刃物直接刺入。可死者虽然脱去外装,但刃物是从身着衬衫的外边朝胸膛刺入。根据自杀者的心理,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从尸体的状况来看,死后没有多长时间。据仔细观察和技术鉴定,确认该案系他杀。

凶手,是探望大竹专务的人。也就是说,大竹专务右手上反握着的那把锐利匕首,其外侧与伤口吻合。而刀口的朝向,与左胸部的刺入口相反。

刺入口,在左胸乳头的顶端。匕首,从乳头顶端刺向胸膛内侧,刺入口长度约三点六厘米,宽度约零点二厘米。匕首从侧面刺入,偏身体中央的伤口端部是匕首的侧面,而侧面的胸部是匕首的背部。根据沾在身上的血迹和伤口的一致,证明是死者握着的那把匕首形成的。要形成这样的伤口,必须像握着匕首内侧那样刺入。

企图自杀的人,在自杀后重新调整握匕首的姿势,一般来说是不可能的,也完全没有必要那样做。

发现大竹专务尸体的吉井弘和宾馆女服务员大石常子,是先使用备用钥匙打开门锁,然后撞坏房门内侧的安全搭扣进入现场的。

门锁,自动保险式。凶手一旦外出,门就会自动关闭,保险栓则自动锁上。凶手如果从门外侧挂上安全搭扣,是绝对不可能的。

假设他杀,凶手得手后又是如何从房间里逃走的呢?现场,如同一个封闭的密室。

解不开这个谜,死者尚不能称为被害人。拘泥于这个谜,调查取证工作只能搁浅。姑且,只有把谜搁置一边,对现场展开彻底搜索。所谓密室,在现实生活中间不可能发生。只不过是漏看了其中的某个疑点,给人一刹那的密室感觉。刑事侦察警官们就这一点儿来说,对该案的侦破工作持非常乐观的态度。

现场,在空港宾馆三楼的314房间。二十五六平方米的空间,被称为两用套房,有单人床,有大沙发。这家宾馆的大部分旅客,喜欢借住像这样既能睡觉又能靠在大沙发上休息的房间。

推门进去,右手便是卫生间。房间与浴室之间,有一道隔墙。房间里放有一张标准的单人床,与沙发成直角。大竹义明就是躺在这张沙发上死去的。

左胸部伤口处流出的鲜血,一直淌到腰部,有相当一部分鲜血已经渗透到沙发布的纤维组织里面。

从伤口的外表观察,虽看不清楚,可伤口刺得非常深,似乎已经穿透左肺。从死者脸上,看不出有痛苦沉闷的表情。死者,已经脱去上装,解下领带,身着衬衫。然而,衬衫和裤子上并没有什么皱纹,也没有反抗的迹象。

茶几上,堆放着上装和领带。室内的用具和电器之类的东西,没有死者与凶手搏斗的迹象。不用说,凶手行刺后,是可以将凌乱的现场复原。技术警官对室内及周边,进行了仔细的搜索。可是,能证明凶手到过现场的遗留物,什么也没有发现。技术警官又对匕首、门的把手、电话机以及凶手有可能接触的场所,寻找指纹和脚印。可发现的许多指纹和脚印,与死者重复在一起,根本无法复制取证。

办案警官在现场取证的同时,对有关人员展开了调查。尤其是对第一发现被害人尸体的吉井君和女服务员大石小姐,进行详细的询问。

办案警官从古井君证词得知:晚上九点前后,大竹专务还活着。

“你这话,是真的?”

办案警官不由得拉大嗓门。如果证词确实,法医警官推定的死亡时刻,则可缩短推断时间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