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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刚从沃尔玛超市出来,他就走过来说,喂,小子,你想不想赚一千块钱?”

“一千块?我记得你刚才说是五百块。”

“他先给了五百块,让我把信封放在那儿,如果我能带一个喂鸟器回去,就可以得到剩下的五百块。他说——”他搂着自己的腿,牙齿磨得“咯咯”作响——“他说您家的门廊上有很多喂鸟器。”

怪不得先前丢了两个喂鸟器,肯定是被之前来送东西的人拿走了。他们每次都找个新人来送,博比·罗是第一次来。绑匪显然对我们家门廊上的装饰非常熟悉,带个喂鸟器回去就证明已经把东西送到了。

“所以,你要拿着喂鸟器去见那个人,去……哪儿?还是去沃尔玛吗?”

“对,他说他会在那儿等我。”

他会等你才怪。如果我是绑匪,难道我会在沃尔玛的停车场不惜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一直徘徊不去,就为了等一个二十岁的臭小子把喂鸟器给我,然后我好给他钱吗?

绝无可能。我会立马大踩油门儿离开停车场,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同伙正在监视着这栋房子,他自然能看到东西有没有被送到。

“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回去找他。”我说,“但是这只是在浪费时间。我觉得那个人早就走了。”

这时,杰森带着撕成布条的床单回来了。

“好,我们开始吧,”我说,“帮我把他的腿抬起来。”

博比发出一阵呻吟。

“闭嘴!”杰森说,“小子,绑架犯可不是什么善茬儿。你在跟他们厮混之前就该搞搞清楚!”

“绑架犯?”博比尖声说道,“你们都是绑架犯?”

“不是。不是这么回事儿……你就别管这么多了,管好你自己。”我对杰森感到非常恼火。像他这样口无遮拦,搞不好会危及爱玛的性命。

我严厉地盯着杰森说:“注意一下你在说什么,别随便说话。”

我们继续忙活,不久,伤口就被紧紧地扎住了,第二层床单上只有零星的血迹渗出来。我和杰森开车把他送了出去,然后他便开着自己的车走了。

我跟杰森分手后便回了家。艾莉森睡在萨姆的床上,他们蜷缩在一起。萨姆抱着爱玛熊,安心地躺在“妈妈熊”怀里。眼前的情景让我觉得,别管什么香烟不香烟、保罗不保罗的,艾莉森跟这桩绑架案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关联。

回到卧室,我直接倒在盖着床罩的床上,闭上了眼睛。我觉得如今体内的肾上腺素已经退去了,安眠药应该会起作用了。

可实际上,我的神经依然很兴奋。过了一会儿,我还是毫无睡意,于是便起身到厨房煮了些咖啡,等着日出。我关掉了屋内屋外所有的灯,让自己的瞳孔渐渐放大,慢慢适应了黑暗。

喝了一杯半的咖啡后,我觉得外面的黑夜已经不那么黑了。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脏兮兮的灰色,黎明快要来了。我抓紧把剩下的半杯咖啡喝完,然后便来到了屋外。

没过多久,我就找到了要找的东西。距离博比·罗流血的地方约二十英尺处,有一个细长的马尼拉纸制信封[1],正是他拿了钱要送的那一个。之前的信封上都有黑体字,这一次的信封上什么都没有。而且,从外面摸上去,感觉里面很硬,好像是一张硬纸板。

我把它拿回厨房,打开灯,拆开了信封。果然有一张硬纸板,里面还夹着一张相片纸。我拿起硬纸板,相片纸滑落了下来。

那是一张爱玛的照片。她的头发都没了,只剩下一点儿金色的头发茬儿。她的脑袋因而显得又小又古怪,样子非常狼狈。她的肩膀耷拉着,表情很沮丧,右手举着一大张纸,小手就像洋娃娃的手一样。

纸上印着几个字:审前会议?加快进展,爸爸。我能不能活全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