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终于可以写后记啦!此刻的激动之情若用长度量化真是可以绕地球七圈!

我特别喜欢写后记。一方面,后记是故事出版前最后的文字节点,如同马拉松终点地上的那根红线;另一方面,可以明目张胆借着后记的名义东拉西扯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记得小说刚开始在爱格微信公众号上连载时,有读者朋友留言,说这作者的脑洞怎么这么大?居然把女主的前男友和现男友放在同一间公寓里,还把现男友变成前男友且继续让他住在公寓里……面对这样的问题,我露出谜之微笑,心想:都是生活给了我灵感——

把时间倒回多年前,那时我刚工作没多久,在三里屯附近租房。公寓的主要人员是我和我的两个朋友,次要人员是我们常住或不时造访的现任或前任。因为大家的感情走向扑朔迷离,因而次要人员的构成一直很不稳定。现在想来,没有谁恋爱顺利,大约是集体“水逆”……

修修和他女友不时玩一种叫作“分手或复合”的游戏。每次断绝关系后,他们都大放狠话,发誓从此相见是路人。可这俩五行缺金,北京租金又太高,所以即使分完手,却没谁有马上搬走的魄力。于是,睡客厅的修修,偶尔会看到女友带准对象来参观闺房;他女友有时也会撞见修修的新红颜。只要以上情况发生,当晚公寓必有一场分贝直达云霄的争吵。他们就这样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修修夫妇的日常是《爱情保卫战》的现实版,令人不忍直视,但我和莎莎的情况却并没比他们好多少……莎莎是我的另一位室友,长相一般的她狂热地迷恋文艺型帅哥。也许天下大多数文艺型帅哥都有若即若离的特质,所以莎莎的前男友在单身状态下总会以朋友的身份莅临我们公寓,与她度过短暂又暧昧的时光。这也许就是莎莎无法彻底放手最本质的原因——她一直深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以为他们应该还会有点什么。然而,一旦莎莎表现出表白的先兆,前男友又会跟她谈起最近心仪的女生,让她悲痛欲绝,抱着我在酒吧里一起鬼哭狼嚎。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要陪她“一起”呢?这里必须解释解释:并不是我为人多良善,对待朋友多耿直,而是因那时我自己也深陷“前任阴云”里,举步维艰。虽说我曾写过一篇《前男友vs前女友》,鼓吹分手就应快刀斩乱麻,还获得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点赞,但其实在该理论的实践上我完全不是个成功者。准确来讲,我和修修、莎莎是一路货色,都与前任纠缠不清。

我很希望对方回头,那种欲求的强烈大概足以站在宇宙中心召唤几千头神兽。前任积极回复了我自以为是的暗示,并坚决不肯给我一点希望。盯着对方连续发送的否定词,我简直崩溃,不明白一个人怎能一边帮自己排忧解难一边跟自己划清界限!每被拒绝一次,我就偷偷到公司的洗手间里把眼睛哭肿,然后用不同的理由跟同事解释,比如:我家狗被车撞了,我爷爷去世了(他老人家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银行卡被人盗刷了一个月工资……

反正,那时的我们为了前任,各种痛苦,各种矫情,各种泪流满面,常把“不会再爱了”挂在嘴边,让附近酒吧的老板“趁火打劫”买醉钱。我以为时光不堪回首,以为过往的恋情是不能承受之伤,以为这些年和前任搅和在一起的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可惜的是,这样的悲情并没持续多久。在走出求而不得的痛苦后,我居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有趣,因缘际会竟还把它们攒成故事,博人一笑。

对了,常有读者看了小说来问我TA是否该去挽回或接受前任。说实在的,对此我没有特定的态度。每段关系不同,像梁意欢和裴光熙、易葶和严启正、蒋天和崔雯雯,结局谁知道呢?我见过复合后很幸福的情侣,也听说过坚持到底鱼死网破连朋友都没得做的旧人,目睹了主动分手后才发现最爱的是前任,可前任已嫁作他人妇的情况,也知道分道扬镳永不联系却各自过得很爽的男女……而我呢?我和前任还保持着联系。我们关系不错,偶尔还会顺手帮彼此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虽不再有爱的火花,但依然认为对方是有魅力的人,认为自己生命里曾出现过这样的人很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