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玄关的灯光并不明亮,昏暗的,暖橘色。

温家的壁灯大多数都是温暖的暖橘色,可偏偏又不热闹,那暖橘色的灯光打在冷硬的大理石上,越发显得清冷孤寂。

闻歌仰头看着他,突然有些害怕。

温少远似乎是思忖了一下,然后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我不管你谁管你?”

闻歌这才松了一口气,撅了撅嘴,有些不满:“可是再忙,也是能回来的啊。”

温少远抬头,远远地看了眼二楼,唇角轻抿,没有回答。

……

温少远这一走,便是大半个月。

他不回来,整个温家顿时沉寂了一般,总是安静得像是尘外之世。

老爷子每天早上去后花园浇浇花,如果不出门,不是在客厅看新闻,就是在书房里。辛姨的日子过得更简单,买菜,做饭,打扫房间。

如果是周末,闻歌在家,便中午小睡一会,睡醒起来会烘焙一些小饼干当下午茶的小点心。

安安静静,不疾不徐。

这大半个月下来,闻歌才知道老爷子从金光寺提前回来的那天为什么又大发脾气……

听辛姨说,是老爷子最小的孙子温景然,执意要报考医学院,并留在了L市,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

老爷子固执,一心觉得温景然是个从商的苗子,再不济,也不想他去考外科医生。现在的医患冲突增剧,医生又是那么忙的职业。无论从哪点出发,都不适合他。

但最后的结果,自然还是老爷子妥协。

他的所有坚持,在他们的面前,只是一道易碎的屏障。

老爷子的病,来得毫无预兆。

他早上出门去老朋友那里赏花下棋,下午回来就把自己关在了书房里。等晚饭,辛姨去书房叫他吃饭时,才发现他高烧不退,已经昏睡了。

这么大的年纪,这种病症是很危险的。

辛姨连忙打了120把老爷子送医。

别墅区离市中心医院有些距离,等不及120的救护车。辛姨和张叔把老爷子从楼下抱下来,直接开车过去。

闻歌跟着一起去,听着辛姨声音哽咽,泣不成声地给温敬,温少远打电话,忍不住眼睛也染上了几分湿意。

送到医院的时候,天色刚黑下来。整个A市华灯初上,灯光璀璨,一排排路灯就像是一片延绵的灯河,一路蔓延到尽头。

这种繁华,让闻歌觉得心里空空的,就像是走在云端,总是踩不到实处。

那样固执,坏脾气的人,也会有倒下的一天。那个时候,才发现人是有多脆弱,而这种时候,他做的所有,似乎都可以被谅解,宽恕。

起码,闻歌在看见老爷子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被推进急救室时,是这样的心情。

闻歌不知道老爷子得的是什么病,她对那晚的所有记忆,就是走廊里刺眼又惨白的灯光,鼻息之间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行色匆匆的医生护士,满脸焦急的病人家属……

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外婆,或者不应该说突然,因为她经常一个走神,就能想起那位陪伴了她很久很久亲人,以及那一段在她生命里不可磨灭的记忆。

这里的一切好像都和那一晚重叠起来。

外婆被推进手术室,可怜她这一生到最后,给她送终的,只有她一个。

外婆离开的那天,她也是这样坐在医院的长廊里,灯光刺目又苍白,没有一丝人气。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他们都有自己的着急慌忙和不可失去。

没有人会在意,这一刻,是谁的生命危在旦夕。这里的人,又有着怎样的心情。

闻歌是理解老爷子为什么不喜欢温景然做外科医生的,大概也跟她一样,一点也不喜欢坐在手术室外等待的经历。

这种满目苍夷的回忆,让她在五月末温暖的夜晚里也觉得丝丝凉意。

……

温少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