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1977~1985年 11(第3/4页)

西莉亚的声音清晰,但调门不高,她故意不讲得铿锵有力。她的讲稿虽经过多人仔细推敲加工,但主要是她和昆廷两人的成果。她发言时没有脱稿,只在适当的地方偶尔加上一两个短语。

“敝公司还想指出:有关蒙太尼的一切事宜——各阶段的试验、分发、报告——都是按法律规定进行的。实际上,当人们对该药产生严重怀疑时,敝公司在法律上并无此种要求的情况下,不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决定,就主动撤回蒙太尼。”

西莉亚继续讲:“现在,我愿意回头来谈谈蒙太尼在法国原产地的情况。这药是由法国吉伦特化学制药公司研制成功的,这家公司历史悠久,声誉卓著……”

她的发言不仅内容准确,而且不牵涉个人情绪。这种讲法上的确定性,也经过菲尔丁–罗斯总公司以及昆廷在华盛顿的事务所的讨论。

昆廷问过西莉亚:“你打算怎样提你为蒙太尼辞职的事?”

她曾回答:“根本不提。辞职是我个人的事,凭的是直觉和良心。既然我已回来,又代表公司,就只报告公司做的事。”

“那在公司做的所有事情上,你的良心摆在哪里?”

“仍然完好无损,仍然没动地方,”西莉亚断然回答,“他们若问起我辞职的事,我会如实回答。我只是不打算主动提这事;只为让自己的面子好看,我是不提它的。”

西莉亚还提醒昆廷说,她辞职没有什么科学根据。当时,她就知道这是一个弱点,这也是她没有将辞职之事公之于众的原因。此刻,她在参议院小组委员会上说:“对蒙太尼的安全性,直到1976年6月接到澳大利亚的一份报告之前,都没有产生过丝毫怀疑。甚至接到后也似乎没有理由为之操心,因为澳大利亚政府的调查……”

她把蒙太尼事件从头开始一步步讲来,讲了40分钟。在结束时,西莉亚说:“敝公司遵照小组委员会传票上的要求,提供了证实我这段发言的各项材料。在其他方面,我们也乐于合作,乐于回答提问。”

提问立刻开始。第一个提问的是小组委员会的律师斯坦利·乌尔巴赫,他长脸薄唇,给人的印象是难得有笑容。“乔丹太太,你提到了最先的那份澳大利亚报告,说是它有可能引起人们对蒙太尼产生怀疑。这是贵公司开始在美国推出这药之前七八个月的事,对吗?”

她心算了一下:“对。”

“你在发言里提到另外两次不利的报告,分别来自法国和西班牙。这两次也都发生在贵公司在美国销售蒙太尼之前,对吗?”

“不完全对,乌尔巴赫先生。你说它们是不利的报告,而事实上——在那时——那些报告是吉伦特公司的文件,他们说经过调查而得出的结论是:对蒙太尼的指责并不确凿有据。”

乌尔巴赫律师打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要是咱们抠字眼的话,那我这样问:那些报告是不是有利呢?”

“不是。或许我可以节省咱们的时间,在制药行业里,‘不利的报告’有其特定意义。照那意义看,那两份报告都不属于这一类。”

律师叹了口气:“叫它们‘关键的报告’,证人看行吗?”

“我看可以。”西莉亚已感到情况将难以对付,她已面临严峻的局面。

多纳休参议员插话说:“律师提出的这一点非常清楚:你们这些人——你们公司——在将蒙太尼推上美国市场之前,是否就知道那三份报告?”

“我们知道。”

“但你们还是照样推出此药,照样售卖?”

“参议员,对任何新药总会有否定意见的。我们对所有的意见都必须仔细审查并做出评价……”

“请注意,乔丹太太。我并没请你讲解制药行业如何行事。我的问题只需要你回答‘是’与‘否’就行了。我重问一遍:既已知道有那几份报告,你们公司是否仍在继续推出此药,把那药卖给美国的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