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浊(第3/12页)

独木画坊赴日本和香港参展的手续已经基本办妥,赴日赴港的人数已经确定,除周欣外,其余人的出入境签证都在落实之中。老酸在拿到整个参展活动的日程计划之后,立即赶到西山医院,与周欣商量出国的安排。周欣的情况和她对此次出国参展的态度老酸是知道的,所以他提出的方案是香港一站周欣可以不去,但日本一站还是务必一往,起码授奖的时候人要到场。主办方和评奖组织已经多次来函来电,要求确保获奖者全都到场领奖。颁奖典礼外加一个记者见面会,从去到回也就是四天时间,而且时间距现在大概还有两个多月,到那时你爱人的病情可能已经稳定,已经好转。所以我们已经替你确认了典礼的席位。确认了就必须要去,只要四天!否则将永远失信于国际画坛!

老酸的这段动员,几乎都是在路上说的,他们陪着周欣从西山医院出来,一路往停车场走。老酸的话周欣都听进去了,但直到上了谷子的汽车,她也没对这一确认做出确认。她当然知道老酸关于确认的含义,也知道那个奖项的分量,可两个月后如果高纯没有好转,还和现在这样每天都有危险,她怎么可能一走了之?

周欣要去的地方,是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庭。对仁里胡同三号院房产证和四百万元存款的更名诉讼,将在这天上午开庭。蔡东萍和她的律师已早早赶到,大家都在一间像会议室似的法庭正襟危坐,诉讼双方唯一尚未到场的当事人,只有金葵。

金葵其实已经到了,她被主审法官“请”到了法庭隔壁的一个房间。按照惯例,民事案件进入审判之前有一个庭外调解的程序。法官是要单独先对被告金葵做做说服工作,讲明道理,晓以利害,以尽量促成下一步调解的成功。

法官和颜悦色,首先征求金葵的意见:“根据民事案件的审判惯例,审判之前要对诉讼双方进行调解。你呆会儿同意通过调解解决你和原告的纠纷吗?”

金葵点头,她第一次走进法庭,面对法官,完全没有见过这种世面。

法官是个中年妇女,模样精干,言简意赅,面对毫无诉讼经验和法律知识的年轻女孩,她把同情与掌控,驾驭得收放自如。她说:“那好。原告方这次起诉,主要是要求将仁里胡同三号院的户主以及你手上那张存折的户名改回为高纯的名字,你同意不同意你可以考虑,不过我认为原告方的这个诉求是合乎……”

“存折我今天带来了!”

法官没有想到这个年轻女孩没等她把劝导讲完就态度干脆果断:“我今天就把存折和我的身份证都交给您,请您还给高纯!房产证本来就不是我改的,公安局已经在调查这事,改不改的回来不应该问我。”

法官愣了半天,没想到原告方的诉求未及开庭,连调解程序都未进入,就已迎刃而解。存折已经被金葵拿了出来,连同她的身份证件,一同呈在法官面前。法官出于安慰,也出于鼓励,对被告金葵,也做了征询主张的表示:“那好啊,你能这样妥善解决纠纷,这很好嘛。你把存折交出来,还有什么要求吗?有要求你可以提出来,合理合法的要求,我们也会支持,也可以向原告方转达,做他们的工作……”

“没有。”金葵答得很快,不假思索。但停了一下,忽然又说:“法官,您能让我去见见高纯吗,我要求见见高纯!”

法官又愣了,用很同情的态度,加以拒绝:“这个,我们法院可解决不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只负责审判和裁决违法犯罪或者法律纠纷。你提出的要求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这是应当由你们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己解决的事情,这事法院不能强迫。”

金葵低头,情绪低落,她说:“我知道,高纯不可能到法院来告我,都是他们借他的名来告我。其实我早就想把那个存折还回去了,我还以为我把存折给她,她就能让我去见高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