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安息日前夕(第2/15页)

“这是专门送给将盘子里的食物吃得一点儿也不剩的豪(好)孩子的。”

她说起“豪孩子”来就像“豪孩子”是他名字似的。但泽先生呢,他是一个圆滚滚的男人,一边脸颊看上去就像一块新鲜的生肉:费玛不知道他是不是得了一种慢性皮肤病,或者只是一块奇怪的胎记,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一次大面积烧伤之后所留下的一块神秘的疤痕。在那些星期五午餐之后,但泽先生总像履行仪式一样地吟上一首诗:

“埃弗雷姆时(是)可爱的小孩,

他池(吃)完了他的午饭,

所以他回(会)又壮又摔(帅),

在我们城里最棱(能)干——

森(什)么城?”

在这个仪式中,费玛的作用就是回答说:

“耶路撒冷!”

但是有一次,他就是不肯,而故意回答说:“但泽!”这个地名是他从父亲的集邮册中知道的,父亲那张沉重的德国地图里也有这个地名。他以前常常双手叉腰、两腿分开地站在客厅一角的地毯上,一连几个小时地阅览地图,在冬天的夜晚就更是如此。这一回答让但泽先生愁苦地微笑起来,还让他说了一些以“我的孩子”[2]结尾的话。与此同时,他妈妈的眼里不知怎么就充满了泪水,她突然将费玛的脑袋紧紧地搂在胸口,然后在他的脸蛋上一口等不得一口地飞吻起来。

但泽夫妇现在怎么样了?他们想必很多年前就死了。一家银行的分行在当年小餐馆的位置上已经待了很多年了。那家小餐馆一尘不染,光亮夺目,即便是现在,即便是过了一千年之后,费玛还能够在鼻孔里嗅出那种感觉,而且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在他闻起来就像是刚刚飘落的雪花。每张桌子都铺着一块一尘不染的白台布,台布上总是放着一只玻璃花瓶,花瓶里立着一枝玫瑰。四周的墙上装饰着宁静的风景画,画的都是湖泊和森林。有时,在拐角尽头,在盆栽棕榈附近的一张桌子旁,一个身材细长的英国军官会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吃午饭。他僵直地坐在那儿,将他那顶鸭舌帽搁在玫瑰花的脚下。那些湖泊和森林的风景画现在都怎么样了?那个孤独的英国军官这会儿究竟在什么地方吃饭呢?一座充满渴望和疯狂的城市。是一座难民营,不是城市。

但你还是能够逃离这儿的。你可以带上迪米和约珥,逃离这儿,到沙漠上的某个基布兹去。你也可以向塔马或者安妮特·塔德莫求婚,和她一道在马格迪埃勒定居下来,找一份工作,可以在银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者国民保险机构当一个小职员,晚上就重新写诗。翻开新的篇章。朝第三种状态再靠近一步。

他的双脚不由自主地将他领到了一个由狭窄街道组成的迷宫,这就是布哈拉区。横挂在这条灰色街道上方的是一条条装饰得花里胡哨的晾衣绳,他拖着脚步,缓缓地从这些晾衣绳下面走过去。在那些围着生锈的熟铁栏杆的阳台上,他可以看到住棚节[3]留下来的棕榈帐篷的干枯的残骸,还有一堆堆废铁和破烂、专门用于煮衣服的悬在空中的大铜锅、腐烂的装货箱、容量为五加仑的扁平容器,以及这些破败公寓中所有的废品。这儿的每扇窗户差不多都拉上了花哨的窗帘。窗台上摆放着一只只玻璃坛子,坛子里是用大蒜、小茴香和荷兰芹做成的腌汁,腌汁里是正在慢慢腌制的黄瓜。费玛突然觉得,这些建在带古老石井的庭院的周围,散发出烤肉、洋葱、各式烘烤糕点、各种喷香菜肴的气息和烟味的房子给他的一个已经完全无法提问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简单、直接的答案。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急迫地从里外捶打他的胸口,轻柔地拨弄和啮噬,就像那首早就被人忘却的有关约翰尼·吉他的曲子,就像以前每个星期五在自由市场采购之后他妈妈总要带他去吃饭的那家小餐馆四周墙壁上悬挂的风景画中的湖泊和森林。他自言自语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