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罪 4(第3/6页)

大津地检署在距离车站两百公里左右的法务局综合官厅内。综合官厅是栋五层建筑物,除了地检署,大津地方法务局也在其中。这一带好像就是所谓的政府机关街,法院、县政府、县警察局总部都聚集在此。

官厅的入口站着警卫。我告诉他我要去记录课,他跟我说去问里面的咨询窗口。咨询窗口在一进入官厅的左边,那里坐着一个男人,我向他请教后,便在商店买了一百五十日元的印花税,然后搭电梯到三楼。走出电梯,右边有一间开着门的房间。我看见墙壁上突出一块牌子,写着“检务官室”,下面的括号里写着小小的“记录课”。

在一走近房间,就看到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的男性和穿着白衬衫的女性,他们不是在复印,就是在办公桌上办公,要不然就是在敲击电脑键盘。每张桌上都是堆积如山的资料。

“有什么事吗?”

皮肤有点黑的年轻男性站在我面前,声音非常温柔,但是我感觉他一直在盯着我看。

我告诉他,我是昨天打电话过来询问有关判决书的人,然后办公桌那里发出“啊”的一声。我一看,一名身材较好的女性站了起来。她大概有二十五岁吧!她说她是记录课的。

在再次告诉这名女性我想要阅览判决书,她便将阅览申请书的表格递给我。

我坐在检务官办公桌隔壁的一张大桌子上填写表格。被告栏我写“川尻松子”,阅览目的我勾选“其他”,与当事人的关系我写“侄子”。下方我写上了自己的住址和姓名“川尻笙”。案件编号和确定判决的日期,则是由她告诉我计算机上搜索到的结果,我再填写上去。贴上我刚才买来的印花,并出示我的医保卡,交给承办的女检务官。

当我心想终于快要看到松子姑姑的判决书时……

“这个案子的资料在仓库里,所以要明天才能看。”

“不会吧!”

我没想到阅览要等到第二天。如果是这样,应该事先在电话里告诉我嘛!我一边咒骂着,一边走出官厅。我看了看钱包里的钱,扣掉回程车票的钱,大概勉强可以住一晚。

我先回到大津车站,车站前有一间派出所,我问那里的巡警,哪里有便宜的旅馆,他告诉我走路大约五分钟。巡警很亲切,还帮我打电话到旅馆。

因为离登记入住还有一段时间,而且大老远来到这里,所以我决定去琵琶湖逛逛。我走过车站前的环形喷水池,在行道树绿得耀眼的大马路上往北边前进,然后碰到一个平缓的下坡。我慢慢走下坡,大约十分钟后,路就变得平坦了。前方是岔道口,栅栏刚好放下来,警铃大作。绿色电车通过后,我便穿越道口,来到一条大马路上。当我正要过马路时,闻到了湖水的味道。

我怎么觉得自己好像是来旅行的?我看见前方像海水一样湛蓝的湖面,不由得欢呼,并加快脚步。当我来到湖边时,看到那里有一个用白色石板铺设的广场,有一条像是栈桥的步道从广场伸向湖面。

我毫不犹豫地往湖上的步道走。步道大约一百米长!走到栈桥的尽头时,我感觉自己就好像浮在琵琶湖的正中央一样,吹拂着湖面的清风洗涤着我的全身。我脚下的柏油路面传来了阵阵波浪般的震动。我的左边静静停泊着白色和黄色的帆船。遥远的湖面上有帆船驶过留下的白色航迹。天空是令人目眩神迷的蓝,上面漂浮着大朵的积雨云。

我突然想听明日香的声音,便用手机拨打她的号码,结果接到语音信箱。我挂掉电话,咋了咋舌。

第二天早上九点整,我再次来到大津地检署。到了记录课,我告诉承办的女检务官我的来意。我坐在昨天填写申请书的那张大桌子前,大约等了五分钟,承办检务官就抱着厚厚的资料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