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章 印证(第2/2页)

哪怕写信之人当年所用是上好的松烟墨,可时隔二十余年,其上字迹也已有些淡了——

白景思一行行看罢信中所写,心中的震惊愈发压制不住。

他十岁时便被送离了家中,对二叔的字迹早已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同大多数文人一样,二叔的字写得极好。

但那方褪了色的私人小印,确是二叔的表字。

再有——

这信上大致是说,那大他两岁半的堂兄,实为命中有大劫在,二房不得已之下,才将这唯一的嫡子忍痛送了出去。

“我记得幼时曾听家中下人说起过,我那三哥……是刚满一岁时,便被拐子拐了去,家中一直没能将人寻回。”

原来……被拐是假,送了出去破劫才是真吗?

棉花实言道:“我听义父说,我是尚在襁褓中便被他捡回的。”

他想求的是一个真相,而没有其它心思。

白景思则看着他问道:“不知阁下身上可有什么胎记吗?”

所谓尚在襁褓中便被遗弃,这说法兴许只是为了掩盖身世来历而已。

毕竟一岁的孩子,是不会有记忆的。

但胎记是做不了假的。

棉花不假思索地道:“后颈处有一处。”

白景思握着信纸的手微微一紧,道:“可否方便让我一观?”

棉花便背过身去,将领口扯松了些。

见张眉寿下意识地跟着看过去,祝又樘不着痕迹地移了半步,挡住了她的视线。

察觉到对方的小动作,张眉寿回过神来,无奈地弯起嘴角。

那边,白景思察看罢棉花后颈处的淡黑色胎记,好一会儿,才道:“想来……确是我家中三哥无误了。”

见他这般笃信,棉花反倒忍不住怀疑起了真假。

“按理来说,幼时你应是不曾见过你那位三哥的,如何会这般确定他与我有着同样的胎记?”

这样的人家里若是孩子幼时走失,在府中应是伤心忌讳之事,想来轻易也不会被提起。

所以,当真不会是如今白府里太过孤单,对方想将错就错将他骗过去作伴吗?

见他满身防备,白景思没忍住笑了一声。

别说,这模样同他那倔性情认死理的书呆子二叔还当真十分相像。

“当年,我被父亲送走之时,父亲特意同我说过——二叔之子必然还在人世,这胎记的位置与颜色,也是我父亲告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