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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铃木延次郎与山根末子素未谋面。铃木威胁山根末子后抢了她十万三千日元现金,之后又用柔道手法使其昏迷,并强奸了她。但山根末子并不知道他是谁。铃木也说他当时戴着一个大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所以,铃木没有必要杀死山根末子。”

“你的推理讲得通。但是,山根末子的手脚都被绳子绑住了,这又如何解释?”

“这应该也是后来闯入的那个男子所为。可能他被山根末子骂火了,勒死被害人仍觉得不解恨,于是绑住了她的手脚。还有一个解释,他觉得自己用绳子杀了人,这并不是前面那个罪犯所为,所以他要造成一个不是自己勒死被害人的假象。于是他决定彻底改变犯罪现场,以此来扰乱侦查人员的视线。你觉得会不会是这样?”

本部长嘴里叼着的香烟中途熄掉了,但他并没按动打火机将烟重新点着。

“铃木延次郎戴着手套进入山根末子家。后面进去的那个男子也戴着手套,所以他们两人都没有留下指纹。作案时榻榻米和地板上不会留下脚印,房屋周围原本应该留有脚印,但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大雨中被冲掉了。因为那场大雨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香春课长补充说明道。

“后来的那个男子有没有对山根末子进行性侵犯?毕竟山根末子正人事不省地躺在被子上。”

“没有。山根末子醒来后又吵又闹,还扑向男子,那个男子根本不会有那种心思。所以解剖鉴定中,被害人山根末子体内也只检出铃木的A型血。”

“这么说来,距被害人家以东一百米的村田友子在凌晨一点之前听到的那个赤脚走过门前时的脚步声,不是铃木延次郎的,而是后来进屋的男子逃走时的脚步声?”本部长脸色沉重地问。

“看来只能这样认为。”香春课长低下头回答。

成濑辩护人那冗长的《辩论要点》中的一段文字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实际上,证人在一点钟前听到的“赤脚走路的声音”“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声音”应该不是被告的脚步声,而是第三者的脚步声。至于这位从县道上经过的第三者是否与本案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说不定本部长此刻也回想起了这段辩论要点。

“还有一个有力证据能够证明,之后进入山根末子家的人就是那位狗主人。”

“嗯?什么证据?”本部长语气沉重地问道。

“就是铃木口供中提到的,厨房里的那只铝碗。”香春课长也语气沉重地回答道,“铃木在口供中提到,他在厨房里看到一只盛着饭的铝碗,并取下铝碗中的饭粒当糨糊封住包着现金纸包的封口,所以他本人记得很清楚。但越智警部补对此提出了质疑。因为实地勘察报告中没有提到那只铝碗,勘察现场的侦查员也说没见过铝碗。但现在想来,铃木的口供并没有错。他的确在厨房地板上看到过那只铝碗,并从中取了饭粒。第二天实地勘察没有发现铝碗,肯定是后面进去的那个男子将铝碗拿走了。他一定觉得平时不养猫不养狗的山根末子家,要是厨房地板上放着这么一只铝碗,会暴露出与自己的狗的关系,所以逃跑时将它拿走了。”

办公室的门半开着,有人拿着文件资料向门内探头张望了一下。但看到屋里本部长与课长如此投入,又赶紧将门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