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的父亲母亲:相伴与分别(第3/9页)

该团伙的6名成员在与警方交火中被击毙,帕特里夏与另外2名成员转入地下,并成功潜逃16个月,直到1975年9月才落入法网。被送入监狱之际,她将自己定义为一名“自由都市游击队员”。

随后的审判中,帕特里夏的父亲聘请了一位名叫F. 李·贝利的著名律师。这位律师组建起一个包括一名精神病医生在内的辩护团队。那名精神病医生曾研究过思想控制和洗脑术。提起诉讼的联邦检察官也带了2名专家,其中之一便是我的父亲。我记得,对此我真是百感交集。

当时,我告诉父亲,这事之所以让我不安,是因为联邦执法人员(尤其是联邦调查局)已经涉足这些非法秘密行动多年(此类行动一直试图颠覆从20世纪60年代起便风靡全国的社会抗议运动)。联邦调查局曾窃听马丁·路德·金博士的电话,录下他的私人通话,以此来抹黑他。[1]无疑,他们想通过这种行为来骚扰和试图控告其他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中的积极分子。(我自己也有一份冗长的卷宗,是我的律师从联邦调查局帮我要回来的。那份卷宗不仅包括我参与的民权运动情况,甚至还有20世纪60年代,我在罗克斯伯里担任四年级教师时所授课程的详细记录。)但我知道,所有这一切都与帕特里夏·赫斯特的案子以及她清白与否无关。父亲扮演的角色让我不安,也只是我的一种本能反应。要将此归咎于他,当然是不公平的。

无论如何,父亲依然同意担任此案的证人。但他还是清楚地表明:他需要与被告进行几次面谈,无论最终给出怎样的供词,都将建立在面谈结果上。而且,他也无法预测面谈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不过,确定起诉委员会理解了他参与的条件后,他便放下波士顿的工作,飞往旧金山,并在随后的两个月里,全身心地投入该案的准备工作中。

我在父亲办公桌旁的金属档案柜里,找到了他与帕特里夏谈话的书面记录。此外,我还找到一份他提供的证词和一份他接受盘问后留下的记录,那份记录出自贝利先生之手。就我看来,贝利先生的表现显然与其资深律师的名声不符。

父亲花费16个小时,与帕特里夏进行了5次面谈后,得出如下结论:犯下被指控的罪行时,她是自愿采取行动,并非被胁迫或出于某种精神上的原因。尽管他很同情她,但评估“责任问题”才是他要扮演的角色。

向法庭做证的过程中,父亲基于帕特里夏对其问题的答案[2]和法庭对其他面谈做出的记录,阐述了他的观点。[3]父亲认为,长大后的帕特里夏,认为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个被抛弃的孩子”——她说,自己被扔到一个“严厉专制的女家庭教师”手中,不仅挨打,还遭受了其他虐待。[4](父亲强调说,因为没有数年前那些经历的第一手资料,所以他并未将其作为证据。不过,帕特里夏秉持的信仰或她想给人留下的印象,都源自那些经历。)她也跟我父亲提起父母之间的争吵。她说,虽然他们只是在口头上争执,那些吵闹却依然令她万分沮丧,只想逃离那个家,赶紧被送回之前她待的那所寄宿学校。“她说,”父亲表明,她这么做的“唯一原因”,就是“离开那所房子”。[5]

父亲知道很多家庭都存在这种问题,也非常小心地不去丑化她的父母。但他依然相信:导致她一步步进入那种顽固、叛逆,与当局敌对的精神状态,从而接纳了那些绑匪价值观的原因,不仅包括家庭和父母的因素,还跟她遭受到的精神痛苦有关。她计划跟同居男友结婚,但那个男人性格傲慢,又大男子主义,还秉持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观,让她大为光火、万分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