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某天晚上,欢欢突然找我,让我给她新书写个序。我说你为什么找我写,我又没名气,写了对你没用,欢欢说,没关系啊,我喜欢你啊!我听得很是感动。

欢欢算我半个老乡,比我小三岁,都说差三岁就一个代沟,果不然,我看欢欢就跟看十九岁的自己一样,还是个未成熟的孩子,青春而富有朝气,有自己的见解,有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有当做信仰一般的远大梦想。

她这个年龄段所接触的很多东西,在我看来都是很天真烂漫的。而不像我这个年龄,处在社会,要开始为生活忙碌,不得不去适应生活本身所蕴藏的挫折。

索性,某些事物上的代沟,并不影响我跟欢欢成为朋友,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写手。

好几次,欢欢跟我哭诉写作道路上遇到的波折,好几次她想放弃,说写完这个我就不写了,压力太大了,或者就是感觉前途一片黑暗。

我不大会安慰人,只会告诉欢欢,通往成功的任何一条道路都很艰难,贵在坚持。

我从小就酷爱看书,小学里翻遍了各家著作,金庸的武侠系列是我的最爱。初中开始看青春文学,各类小说。

我们念书那会,学校门口就一个小书店,几乎只卖教科书,难得看到小说,要看小说的话,得去市区的大书店买。一个人买一本,差不多全班轮着看。

那时候寄宿,家里给的生活费不是很多,当年那些图书在书店里都是未塑封的,可以随便看。我总是双休去大书店看书,然后脑子里把故事记下来,回头到学校跟同学们讲。久而久之,很多女生都喜欢围着我听故事,我喜欢篡改小说情节,很多故事部分剧情不记得了,就自己给他们瞎掰。后来听的人多了,我懒得重复讲,就索性趁空闲时把故事都写在了本子上,借人传阅。

渐渐地我开始自己构造故事,自己写小说,那一年,我十二岁。从那开始,我一直在纸上写故事,写了六年,直到高中毕业。

我觉得那是我写作生涯里最纯粹的六年,那段时间,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写故事,写我想写的一切,不懂怎么投稿,也没想过去投稿,就是单纯地想写。不用担心你写的书有没有人喜欢,你的书销量怎样,卖不卖的动,口碑好不好……

真正开始进入这圈,是在大一下学期,我妈生病,我第一次感觉到经济所带来的压力,跟朋友去混出版圈。一混就混了四年,这四年,每一次回想起来,都会心酸得不行。

我从幕后做起,做了三十多本出版书,从一开始不懂图书怎么分类,不懂写作技巧,不懂销量,不懂市场,到后来自己去专研,练文笔,学着拆分架构,组织架构,怎么让文的结构成“网”状,学着去分析各家文化公司的市场,了解各家主编口味,责编口味,努力做到本本过稿,争取书拿重点,做精品……

我整整用了四年。

我被人说过,你写的都不好,我不要你写了。

被人说过,你这硬脾气,在这行永远也走不远。

被人说过……

各种我觉得对写手来说是极大侮辱的话,我都听过。

很多写手都不屑的事,我都卑微地做过。

读者羡慕作者这行业,觉得作者很高端很舒服,其实这行就跟社会上所有其他职业一样,永远是一座金字塔,有站塔尖的,有做塔底的。从塔底开始往上爬的每一步,都是向上运动,越往上爬越累。可是你不能轻易地说放弃,因为你一旦放弃,你怎么对得起曾经的努力。

以前,我觉得写故事是我整个青春岁月最大的信仰,我觉得我比很多人都幸运,可以把最喜欢做的事当做职业。直到我的信仰崩塌,直到我几年的努力付之东流,直到我一无所有地退圈离开,直到我几度抑郁症崩溃想轻生,我才发现,很多事不能看的太重。生活是很多细小分子组成的,你不该迷失在一件事里不可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