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毛水怪(第6/17页)

“什么好地方?”“旧书店,里面有无尽其数的好书!”

“书?看书有什么意思?不过是小白兔、大萝卜之类。我每天放学之后都去游泳,你看我把游泳衣都带着呢。你陪我去吧?”

“小白兔、大萝卜根本就不是书。你跟我上一次旧书店吧。包你满意。”

她不大愿意去,不过看我那么兴致勃勃,也不愿扫我的兴。哎呀,那么小的时候我们就学会了珍惜友谊……

“老陈,少说废话,否则我叫你傻瓜了!”

“傻瓜?你才是傻瓜!你懂得什么叫终生不渝的友谊吗?”

我领着她钻进那个阴暗的书店。我看见《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还在书架上,高兴极了,立刻把它抽下来给妖妖,说:“你看看这本书,担保你喜欢!”我其实就是为了这本书来的,可是为了收买她的兴致把它出卖了。我又在书架翻了一通,找着了一本卡达耶夫的《雾海孤帆》,马上就看得入了迷。

可是我看了一会儿,还不忘看看妖妖。呵,她简直要钻到书里去了。我真高兴!如果,一个人有什么幸福不要别人来分享,那一定是守财奴在数钱。可是我又发现一点小小的悲哀,就是她把我给她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放到一边去了,捧着看的是另一本。被她从书架上取下来放在一边的书真是不少,足足有五六本:《短剑》、《牛虻》,还有几本。后来我们长大了,这些书看起来就太不足道了。可是当时!

我看看书店的电钟,六点钟了。昨天被揪过的耳朵还有点痛呢!我说:“妖妖,回家吧!”“急什么,再看一会儿。”“算了吧!明天还能看的。”妖妖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急什么呀?”“六点了。”妖妖说:“不要紧,到七点再回家。”

我也真想再看一会儿,但是揪耳朵的滋味不想再尝了,我坚决地说:“妖妖,我非得回家不可了。”“你怎么啦?”

我什么也不瞒她。我说:“我妈要揍我。你看我今天早上左耳朵是不是大一点儿?噢,现在还肿着哪!”

妖妖伸手轻轻地摸着我的耳朵,声音有点发抖:“痛吗?”

“废话,不痛我也不着急走了。”“好,咱们走吧。”

我看看《雾海孤帆》的标价,又把它放下了。其实不贵,只要四毛钱。可是我就剩两毛钱了。妖妖问我:“这书不好吗?”“不,挺有意思。”“那干吗不把它买回去看?”

我不瞒她,告诉她我没钱了。她说:“我有钱哪。明天我管我妈要一块钱。她准会给的。我还攒了一些钱,把它拿着吧。”

她选了好几本,连《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在内,交了钱之后书包都塞不下了。她跟我说:“你替我拿几本吧,看完了还我。”

可是我不敢拿,怕拿回家叫家里人看见。褥子底下放一两本书还可以,多了必然被发现。如果被我妈看见了,那书背后还打着中国书店的戳哪!要是一下翻出四五本来,准说是偷钱去买的,就是说借妖妖的她也不信。所以我就只拿了《雾海孤帆》回家。

第二天我完全叫《雾海孤帆》迷住了:敖德萨喧闹的街市!阳光!大海!工人的木棚!彼加和巴甫立克的友谊!我看完之后郑重地推荐给妖妖,她也很喜欢。后来她又买了一本《草原上的田庄》,我们也很喜欢,因为这里又可以遇见彼加和巴普立克,而且还那么神妙地写了威尼斯、那波里和瑞士。不过我们一致认为比《雾海孤帆》差多了。

后来我们又看了无数的书,每一本到现在我都差不多能背下来。《小癞子》、《在人间》,世界上的好书真多哇!

有一天,下课以后我被孙主任叫去了。原因是我在上课时看《在人间》。他恐怕根本不知道高尔基是谁。刘老师也不知道。我到教导处时他们两个狗男女正在看那本书哪。我不知他们在书里看出什么,反正他们对我说话时口气凶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