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4页)

我只在声明基督由童贞女所生时才提到圣母马利亚,有些人便由此得出一些没有根据的结论。我对圣母马利亚不作更多的谈及,原因不是很明显吗?多说就会立刻将我卷入极有争议的领域,基督徒之间在这点上的争议最需慎重。在这个问题上,天主教徒不但以所有真诚的宗教信仰都普遍具有的那种热情持守着他们的信念,而且还(很自然地)以一种独特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侠义的敏感来持守它们,这种敏感是男人在自己的母亲或爱人的名誉受到威胁时即会产生的。所以,当你和他们意见有分歧时,他们就很难不把你看作异端,外加无礼之徒。恰好相反,新教徒在这个问题上的对立观点唤起的情感可以追溯到所有一神教的原始根源。在激进的新教徒看来,造物主和造物(无论它多么神圣)之间的区别有被抹杀的危险,多神教又复活了。所以,当你和他们意见有分歧时,他们就很难不把你看得比异端还坏,你就是一个异教徒。若有什么话题绝对能使一本有关“纯粹的”基督教的书身败名裂,若有什么话题能使尚未相信那位童贞女之子即是上帝的人读了而全然无益,那无疑就是这些了。

奇怪的是,从我对争议性的问题保持沉默当中,你甚至无法断定我究竟认为它们重要还是不重要。因为是否重要本身就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基督徒之间的分歧之一就是分歧的重要性问题。两个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往往争议不了多久,其中一个就会问:某某问题是否“真的重要”?这时另一个人就会回答说:“重要?这绝对是最根本的问题。”

我讲这一切只是想让读者明白这本书的性质,我无意隐瞒自己的信念,也无意逃避对其所负的责任。对于这些信念,我前面说了,我毫不隐瞒,引用大家常说的话就是:“这些信念都写在公祷书中。”

这样带来的危险是显然的,我可能会把英国国教会特有的,(更糟糕的是)把我自己特有的东西作为基督教共同的东西提出来。为了尽量避免这种危险,我把本书第二部的原稿寄给了四位教士(圣公会的、卫理公会的、长老会的和天主教会的),征求他们的批评。卫理公会的教士认为我对“信”讲得不够充分,天主教会的教士认为我在解释赎罪时过分贬低了理论的重要性,其余的内容我们五个人观点都一致。我没有请人对这本书的其他部分进行类似的“审查”,因为这些部分的内容基督徒之间可能会产生分歧,但是这些分歧只存在不同个人或不同思想方式之间,而非不同教派之间。

根据书评及收到的大量的来信判断,这本书(不管在其他方面有怎样的缺陷)至少成功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大家均认可的,或者说共同的、核心的、“纯粹的”基督教。这样,人们可能就不会认为,省略了那些争议性的问题之后,剩下的就只是一个含含混混、没有生气的最大公约数。实际上,这个最大公约数不但明确而且醒目,它和一切非基督教的信念之间有一条深渊之隔,基督徒之间最大的分裂也无法真正与这条深渊相比。倘若我没有直接为基督教的团结事业作出贡献,我或许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团结的必要性。从其他教派坚定的信徒那里我几乎没有遇到想象的神学方面的反对意见,对我的反对更多地来自英国国教会内部或外部的边界人群,即那些没有明确地归属任何教派的人。这对于我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安慰。在她的核心,在她真正的子民聚集的地方,各教会在灵里面(倘若不在教义上)彼此最为接近。这说明尽管有种种信念的分歧、种种性情的差异、种种相互迫害的记忆,在每个教会的中心都有一个东西或一个人在用同样的声音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