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让费宸说句喜欢,比登天还难。

念稚回忆两人相处到现在,听费宸表白的次数几乎屈指可数,反倒是她自己,性子直白,感情火热,倒是常将这些话挂在嘴边。

念稚见他气消了,两只手拽着他的手臂:“吃什么饭,我说了这么多句,你难道不意思意思?”

至于怎么意思,她没说,念稚觉得是个男人都应该知道。

但她不知道的是,费宸虽是个男人,但不是个普通男人。

“意思什么?”

念稚不信他真不懂,半个人挂在他身上:“说你喜欢我。”

费宸特别听话,从善如流:“你喜欢我。”

念稚:“......”

“是说你喜欢我,不是我喜欢你。”

费宸笑的不显山不露水:“不是说——你喜欢嘛。”

念稚从他身上下来:“你跟我耍赖是不是。”

她翘着嘴巴,“让你说句喜欢怎么就这么难?”

费宸没说话,将她重新捞回怀里,“再不吃饭,菜都凉了。”

念稚一想起自己锅里还炖着鲫鱼汤,瞬间从他怀里跳出去:“啊啊啊——汤还在锅里。”

厨房里,六哥叼着球,正蹲守在鱼汤旁边,眼神紧紧地盯着鱼汤。

见念稚过来,他摇了摇尾巴,从厨房里出去。

原来念稚在房间里的时候,六哥一直在摸摸地给她看鱼汤。

六哥的大爪子,哒哒哒地走在地板上,晃着大脑袋,欢快地叼着球出去,在厨房门口跟费宸碰了个对面。

它将球放在费宸的面前,然后用它那湿漉漉地大眼睛看着他。

费宸抬腿将球随意地踢走,六哥不满自己被敷衍,堵在他的前面,嗷嗷嗷地控诉。

念稚伸了伸头:“你陪它玩会儿吧,从你一进家门它叼带着球跟着你了。”

六哥一脸,你也好意思的眼神望着他。

费宸抬了抬腿:“去把球叼过来。”

六哥晃着大脑袋,摇着大屁股去捡球,费宸站在门口朝念稚望了一眼,然后倚在门栏上。

“六哥这名字怎么来的?”

费宸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将球扔出去,六哥每次都很开心地捡回来。

念稚:“六哥的妈妈是流浪狗,临产时被收容所救助,生了六个崽崽,六哥是第六个,小时候特别瘦弱,一直没有人愿意领养它,可能也受了不少欺负,慢慢长大之后身体强壮了,也没人敢欺负它,但也变得很凶,不喜欢人靠近。”

“我第一次去收容所的时不懂它的习性,将狗粮放在手心里喂它,后来被工作人员制止,说六哥不亲人,还咬伤过人,不能靠这么近喂它,说这话时六哥就在身边,它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过来吃了我手心的狗粮。”

说到这里,念稚笑了一下,回头问:“是不是很神奇!”

费宸点点头,“嗯,是挺神奇。”

念稚:“不过它性子确实不太好,它是大哥,生性好动,活动范围也大,以前跟我住在地方很小,它活动不开,就会在半夜嗷嗷叫,后来被人投诉过几次,我跟它说了几回它就不叫了。”

“是不是很聪明!”

费宸隐约感觉到这狗很聪明,没想到真通一些人性。

六哥对自己的名字很敏感,每次念稚提到它名字时,它耳朵就会突然竖起来,然后聚精会神地看着念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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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饭时,家里来了个人。

是在停车场见过面的中年人,还是穿着那身黑衣服,带着一个鸭舌帽,进门的时候还自备了一双鞋套,跟念稚打了声招呼。

费宸上任之后,工作上跟人接触的频率高了很多,念稚有时候见他电话一个接着一个。

不过来家里的人很少,所以念稚多看了一眼。

中年男人说:“我叫吴斌,您叫我老吴就行,是费先生的手下。”

念稚哦了一声后,对“手下”这个词多了几分猜想,老吴从穿着上来看,跟费宸的其他手下明显不是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