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自恋现(第2/2页)

这话听起来费解,不如举一段精妙文字来得生动。在胡兰成回忆五四时期的一篇文章中,他写自己的朋友刘朝阳来到杭州,住在一家小旅馆。接下来他描述道:“房里只有板壁、床与桌椅。板壁上日光一点,静得像贴上金色。床上枕被,因为简单,因为年轻,早晨醒来自己闻闻有一股清香。桌上放着一部古版的《庄子》,一堆新上市的枇杷。”(《山河岁月》,广西人民出版社)表面上看,胡兰成遵循着通过理解他人来展示自我的传统方式——借写朋友的清简,实写自己的恬淡。可惜他造作得太过火了——桌子上《庄子》和枇杷的精致“摆放”就不说了,朋友的体臭是否清香扑鼻,是否清晨醒来自己要闻一闻,实在是神鬼不知的事情,偏偏胡兰成以李代桃僵之术做到了。照我看来,这不仅是表演崩溃,更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

用查尔斯·泰勒的话讲,自恋的一大特点就是将自我实现作为生活的主要价值,并且似乎很少承认外部道德要求和对他人的严肃承诺。(《现代性的隐忧》,中央编译出版社)胡兰成的文字为这个观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从文学现象的角度看,自恋早已洪水泛滥。就像克里斯托弗·拉什(Christopher Lasch)所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心理疾患,我们这个时代的病症就是集体自恋。(《自恋主义文化》,上海文化出版社)看看我们周围,粉饰自我的大有人在。50出头就埋首编撰自己的文学年谱,谈起过去的劣迹偏俨如英雄,美化80年代的风光,丑化今天的对手,身后的毁誉太过虚妄,一切都要马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