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译注:Guy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