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Lou(第3/6页)

“什么?”

“你电脑上那张照片,是普勒冈的海湾,在法国,南特附近的。”

屏幕上显示的是那张油画效果的海景。“你怎么知道的?”李孜抬起头来问。

“那个蓝色的灯塔,很特别。”他回答,“大学最后一年的暑假,我一个人去欧洲旅行,曾经到过那里。那一个月我几乎没有一个晚上是睡在床上的,火车上、车站里,通宵营业的咖啡馆,很难忘的日子。”

“怎么没听你说起过?”李孜问。

Terence笑了一下,答道:“我们彼此之间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说完就走了。

第二天早晨,李孜头一遭进了刑事庭,也是她第一次见到本案的地区检察官,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黑人男子,不曾开口就显得声色俱厉,很具正义感。相形之下,法官反倒和煦了许多,六十岁上下的女人,有些胖,看起来应该心肠很软。陪审团由十二人组成,三名黑人妇女,三名西裔妇女,一个菲裔男子是其中唯一的亚洲人,剩下的五个都是白人,三男两女。这些人都是Han的前任辩护律师在预审之前参与选择的,无论喜欢与否,他们也只能接受了。

Han坐在李孜身边的被告席上,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白衬衫,没有打领带,显得很平静。他的家人、朋友和几个芭蕾舞团的同事都坐在旁听席听审,倒是受害人那一边没有任何人出席。李孜觉得有些意外,她曾以为Ming可能会来,至少Eli York遗嘱里提到的那个姓Vernette的法国人肯定会来,受托料理丧事的总应该是很亲近的朋友吧。

法官宣布开庭之后,检察官先陈述了指控的性质和案情经过。由于缺乏有可采证据支持的辩护要点,Ward出于诉讼策略考虑,放弃了辩方的开场陈述。

之后的控方举证进行了整个上午,检察官先后提交了数十件案发现场取得的物证,包括银厦的监控录像,Han留在公寓客厅里的几处指纹,其中一个酒杯上的唾液DNA检测报告,还有Eli York留给Guary Criton律师的遗嘱。

Ward仅仅在交叉询问当中提出,所有这些证据只能显示被告在案发前到过现场,无法直接证明他有实际的犯罪行为。但接下去的几份证物和证人证言很快就让这一观点显得苍白无力。

先是Han的心理医生到庭作证,证明Han在八月二十日离开纽约前临时预约了一次门诊,带走了一张处方。

“你总是一次开给他两周的药量吗?”检察官问。

“不是。”医生回答,“一般总是七天的量,但他说要出差两周,在那之前他已经连续服药半年左右了,突然停药可能会有些不良反应。”

“什么样的不良反应?”

“梦境怪异、幻觉、嗜睡、情绪低落等等。”医生说道,“当然,跟服药过量的副反应根本不能相比。”

检察官紧接着呈上了上西城一家药房的销售记录,记录显示,八月二十日当天,Han曾用那张处方购买了两盒共两千一百毫克的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随后出庭的是为本案出具验尸报告的犯罪鉴识专家,他应检察官的要求陈述了尸检结果,说Eli York的死因正是过量服用含有中枢神经兴奋成分的文拉法辛,估计剂量在两千毫克左右。按其死亡时间推断,服药的时间是在九月十日凌晨一点至两点之间。

检察官适时地重提了一下监控录像里Han离开银厦的时间,一点三十五分,刚好落在这个区段里。

Ward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只是提出两个假设,以及随之产生的两个问题。

假设一:死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喝下混入文拉法辛的酒。但留在现场的两只酒杯属于威士忌纯饮杯,容量是三盎司,两千毫克的药物能否在短时间内不留痕迹地混入?

假设二:死者被迫服下药物。死者和被告均为成年男性,身高均为六英尺上下,体重也相当,为什么尸检时并未在死者身上发现明显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