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2/9页)

说到这里,我卑鄙的一面又显露出来:我想起另一个也常上报纸的小女孩,叫什么婕米的,也是在1985年成了孤儿。她爸爸那时放了一把火,烧死了除她以外的其他家人,害得她局部毁容。每次我去提款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叫婕米的女孩,想当年要不是她抢了我的风头,我的存款一定比现在多一倍。该死的婕米现在一定拿着我的钱在百货公司里购买珠宝和名牌包,顺便买化妆品遮盖脸上的烧伤。有这种想法实在很可怕,至少我还明白这点。

我呻吟了一声,终于、终于、终于让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慢吞吞地踱到房子前面。我住的是平房砖块屋,左邻右舍也都是;这一整排平房砖块屋整齐划一地蹲踞在一块峭壁上,俯瞰底下的堪萨斯城[1],以前这整片都是广袤的放牧场。我说的堪萨斯城,是指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不是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这两者可不一样。

我住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连个地名也没有,路人提到这里都说“就是那边再过去”。这里是个诡异的次级城区,布满死胡同和狗屎。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挨挨挤挤地住在其他平房砖头屋里,他们在砖头屋完工的那一年就住进来了。老人们坐在纱窗后面,灰扑扑的,如木偶一般,一双眼睛整天往外面看。有时,他们会蹒跚地踩着小碎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车子旁边,这让我过意不去,总觉得好像该扶他们一把才对,但他们偏偏又不要人扶。

这些老人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个个瘪着嘴,满脸不高兴,不欢迎我当他们的邻居,嫌弃我这个新来的。整个社区流传着对我不以为然的耳语,还有那帮老人的轻蔑。隔壁人家的那条狗会狂吠,瘦巴巴的,一身红色毛皮,早上汪汪叫,晚上常哀号,这不变的叫声总是吵到你快疯掉了才停止。

小区里唯一令人欢喜的声音,是一大早我在睡梦中听到的咿咿呀呀:一群脸蛋圆滚滚的幼童,身上裹得密不透风,摇摇摆摆地从我的屋子后面走过。他们要穿过比老鼠窝还脏乱的街道去上托儿所,大家排成一路纵队,手上拉着绳索,跟着最前面的大人。每天早上,他们都像企鹅似的左摇右晃地经过,但我从没见过他们折返。我想他们应该是环游世界一圈后,在隔天早上同一时间回来,刚好又从我窗户外面经过。呵呵,想太多了。

总之,我很喜欢这些小朋友。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都很喜欢穿红色外套。如果我早上睡过头,没有看到他们经过,我的心情就会很“蓝”,比平常还“蓝”。我妈妈不喜欢“忧郁”这么严肃的字眼,她喜欢说“心情有点蓝”。我的心情已经“蓝”了二十四年了。

我换上衬衫,套上裙子,准备赴约;成年女装对我来说总是太大,穿在身上感觉好像小矮人。我号称身高一米五,实际上只有一米四六,但,四舍五入嘛。我今年三十一岁,但大家总爱用娃娃音跟我讲话,把我当成是手上沾满颜料的小朋友。

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邻居的狗又多管闲事地狂吠起来。我走到车子旁,地上有两具被车碾过的雏鸟骸骨,鸟嘴和翅膀都被压扁了,看起来倒像是爬虫类的尸体。这两只幼鸟已经横尸在这里一年了。我每次上车前都会忍不住瞥一眼,希望哪天发大水,把它们的尸体冲走。

街对面有两个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阶上聊天,我感觉她们故意不往我这边看。我不知道那两个老太婆叫什么,要是哪天其中一个死了,我才不会假惺惺地说:“查林斯太太过世了,真是可怜。”我一定会说:“对面那个老家伙终于完蛋了。”

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幽灵,悠悠地坐上我那辆杂牌车;不论怎么看,这辆车都像塑料做的。我一直等着哪天制造商跑过来,开门见山地说:“不好意思,这车根本不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