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他们曾使我空虚》(第4/4页)

也许把一个人的小说冠以题材已经贬低了这个作家,写言情的,写犯罪的,写改革的——除了写农村的,农村总是很深刻——就跟说这摊儿是卖杏的那摊儿是卖桃的。我不知道海岩是不是就只配写言情或者只配写犯罪,像我只配写痞子一样。我以为作家写什么都是天生的,像傻子为什么那么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坏作家之分也就在于一个找着了自己只能写什么,一个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来两下。

胡说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说说《海誓山盟》这本书了。真要评论一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胜任,每本认真写出来的书其实都是瑕瑜互见的,只有职业批评家才敢一网打尽说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读过的书,我不能不说这本小说中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部分。我喜欢这本小说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欢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爱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镲,只对一个人认真。我信这个东西存在。那种跟谁都认真或者跟谁都不认真的态度我觉得都是装孙子。这里妓女们比林星更真实一点,林星半天了还是处女让我很不自在,那并不能使我觉得她的感情格外伟大和难得,反倒觉得平白把其他同样注重精神也很高贵的姑娘给骂了。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个对象,叫吴晓的吹萨克斯的小白脸。海岩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对男孩的想象则不那么清晰和坚定。他的恋爱中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气质,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妞盼着的毛病:大款的儿子,不爱钱。我不赞成一个爱情故事给写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类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碍了爱情只在爱情的范围内发生。有钱人是非常讨厌的,任何故事只要他们介入就不可避免沾上浓重的铜臭味,即便你想表现的是战胜金钱,金钱还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完全抵消你已经达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说浅薄就在于他拿正义代替人性,同理,爱情小说中一有金钱出现就像童话了。当然,有钱人也是人,谁也没权利不许他们有感情,但他们不适合出现在小说中,因为他们的生活实在无趣,一天到晚做生意,还有比这更难看的吗?

不说了。用米洛拉德·帕维奇的一句话结尾:那些对一本书做出评判的评论家,都像被戴上绿帽子的丈夫,别人都比他们早悉奸情,而他们自己还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