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见血封喉(第4/6页)

狄康扫了一眼,连撇嘴带摇头,说:“这些问题,都是穿高跟鞋日积月累形成的,穿高跟鞋的脚,几乎每时每刻都处于危险之中,稍稍不注意,就会失去平衡,秋萍在生祭石边跌倒也是正常的。”

“可这是一双软绵羊皮鞋,如果长期被突起部位撑起,那么皮革表面组织,就会发生皮质纤维断裂。虽然这双鞋皮质和做工都是一流的,但也逃不过显微镜的眼睛。从皮质纤维断裂部位分析,这双鞋,在秋萍脚上只停留了三四小时,这恰好是秋萍从受伤到死亡的时间。”

“哦?这可是个杀伤力极强的问题。”狄康仔细看过那只鞋,又说,“这不是新鞋,后跟已经有磨损,至少穿了两个月。”何晓筝笑了:“问题就在于这双鞋为谁服务了两个月。”

“你是说,这双鞋子不是秋萍的?”

“这双鞋曾经被另一名患有姆囊炎的人穿过,但这个人绝对不是秋萍。根据秋萍脚趾凸起位置,皮质断裂带应该在鞋面的前部。而这双鞋侧面部位,居然也出现了皮革纤维断裂,这就表明,这个人的姆囊炎在脚侧面,是一种圆形、表皮坚硬的隆起,才能使鞋侧面皮革纤维断裂。”

狄康没怎么动声色,只是点了点头,脑子一片混乱,深吸了一口气,说:“秋萍是歌舞团的,几个人同穿一双鞋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何晓筝随口感叹:“看来你还是不懂女人,你看,鞋面配饰的这些水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能放出美丽的光彩,每一颗都值些银子。这双鞋子的价钱,足够秋萍跳一年的舞。另外,这双鞋是绵羊皮的,含脂量高。因为绵羊皮材料质地比较脆弱,鞋面打理可以由鞋油打理,但不可用光亮剂打理,这样会使皮面发硬,造成皮身破损。很明显,穿鞋的两个人,都不会打理这种高档鞋。”

狄康说:“皇冠歌舞团去的各色富豪,送双鞋子给秋萍,也没什么奇怪的。”

何晓筝说:“还有一个更令你意想不到的问题,礼服上的头发不是秋萍的,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和发卡上的头发也不是同一个人的。”

“发卡可能是去现场落荒而逃的人丢下的。”

“可这套礼服也不是秋萍的,是别人穿过的。如果说送双二手鞋不奇怪的话,那么为什么还要送上租来的礼服?”

“租来的礼服?”狄康看了看礼服上的吊牌,是丽人婚庆公司的,“问问许胡子就知道是谁租用的了。”

“可是,这个时间点,许胡子还在做梦呢!”

“如果告诉许胡子,他的礼服正穿在一个死人的身上,他就不敢闭眼睛了。”

【4】

从编号和吊牌号码来看,礼服确实出自许胡子的丽人婚庆公司。

当许胡子听到自家礼服正被一个死人穿着时,嘴角的胡子立刻跟着说话的节奏,此起彼伏,那副模样和李逵当年喝醉酒的表情不相上下。

许胡子拿着电话,一边往店里跑,一边告诉何晓筝:“这套礼服是刚刚从台湾订购的,当时,我给格格订的是一款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婚纱,为了让婚礼隆重,我还订了一大一小两套女傧相礼服。可萧错不领我情,他坚持不铺张婚礼,还不让我告诉别人,包括猴渣。他说他到婚宴的时候,亲口告诉猴渣,给他个惊喜。所以,格格出事那天,萧错只拿走了那套水晶婚纱。”

何晓筝问:“礼服是一大一小,是你们公司专聘的女傧相吗?”

许胡子说:“不是,女傧相都是我叫猴渣从皇冠歌舞团找的,一个是高娃,一个是秋萍,她们俩没事就过来客串一下,赚点外快什么的,所以我定做礼服,都是按照她们俩的尺寸订制,只是她们一直没来试穿过这套礼服。”

许胡子说话间到了店里,值班的店员从电脑里调出账本,结果竟然叫他精神一震,因为租赁礼服的人不是秋萍,而是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