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第2/9页)

为了使自己所思慕的那些美丽小姐对他能有好印象,安多拉斯注意起打扮来了,并且学习各种礼节风度。

每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缜密地梳起他那明亮的金发,衣服和汗衫弄得干干净净,焦急地等待着胡子赶快长得茂密。迎接顾客进来时,有他一套高雅的鞠躬姿势;对于递货品给客人时也有他的独到心得:左手手背平放柜台上,一只脚微微弯曲,用另一只支撑身体的重心;微笑时也能表现出充满幸福光辉的神色。此外,他还经常搜罗新鲜美妙的恭维辞。那些话虽然大抵都是由副词所构成,但他时时刻刻都不忘记,同时尽量想办法使那些词汇听来更新鲜,更悦耳。他原本不擅口才,也羞于开口,很早以来,就很难得说出有主语、有述语的完全语句,所以他便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用语来补救。他习惯说些不能完全表达意义或者毫无意义的话,认为这样可使听者以为是很“耐人寻味”的话,以为他是富于说话技巧的人。

如果有人对他说道:“你今天蛮有精神的嘛!”矮子王格尔德就答道:“的确——啊真的——总之——对不起——实际上——”女客人问说:“我可以拿走这夏布了吧!”他就答:“啊!是的,真的,当然,可以这么说,完全正确。”如果有什么人问他的身材模样,他就笑,“对不起——当然健康——非常快乐——”尤其在可让他出风头的场合,他总少不了说几句“尽管如此”“总之”之类的话。当此之时,他的全身,从弯曲的头顶到支撑着身体平衡的脚尖,都充分露出殷勤和聚精会神的表情。但最足以显现他的表情的是他的长脖子。瘦瘦细细的,青筋暴露,缀着大得惊人且不时转动的喉结,所以,这位又矮又枯瘦的店员断断续续地回答时,予人的印象是他的颈子几乎占身长的三分之一。

上苍造物,不会没有它的道理。王格尔德显著的颈子,虽然和他的口才不能相称,却也正是一个热情歌手必备的特征。安多拉斯的热爱歌唱,实非寻常可比,不管是说出那最美妙的恭维话时,或装出最高雅的商人姿态时,以至温婉地说出“总之”“话虽如此”时,他的心灵深处激荡的快感,恐怕还不如他唱歌时。他的这种才能在学生时期一直被隐藏着,但踏进青春期后,便逐渐扩展开来,虽然,他的精彩表现不超出门槛之外——总之,王格尔德一向都是小心翼翼、腼腆羞怯的,以他的素性,总是极端秘密地享受他内心的喜悦和艺术,绝不会让外人知道。

晚上,从饭后到就寝的一小时间,他便隐在自己的房间里,唱起抒情歌曲,深深陶醉其中。他的歌声属于相当高的男高音,功夫不到的地方,就设法以表情来弥补。那时,他眼睛里洋溢着微微湿润的光泽,梳得很漂亮的头微微后仰,随着歌曲的抑扬,喉结也跟着上下升降。他最喜爱的抒情歌是《燕子归去时》。当唱到“别了!啊悲伤的离别!”这几句时,他拉长颤抖的声音,有时,眼里还蕴满泪珠。

他在商场上的经历,进展得很顺利,本来他还想到大城镇去磨炼两三年,但不久后,他已成为他伯母店里不可或缺的助手,他伯母不放他离开。将来,他是该店的继承人,可以保证他一生表面的幸福,但他心灵的憧憬则不如此,尽管他秋波频送,尽管他装得彬彬有礼,但在一般小姐,尤其是美丽女性的心目中,他不过是个滑稽人物而已。在连遭失意之余,他几乎对任何女孩子都表中意,只要有小姐对他稍微有所表示,他都愿意将她迎娶过来。但依旧没有一个这样的小姐闯进来。虽然他的恭维词汇已逐渐洗练,漂亮衣服也愈来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