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独脚的猴子(第3/17页)

“这个确实是限制我们重新工作的一个问题。”凌漠说,“我们只能从当年已经提取到物证室的物证里入手,希望能有新的发现。”

“不管怎么样,试一试吧。”萧朗的面前摆着一个纸盒,里面装满了鱼丸拉面,他一边往嘴里塞面条,一边含混不清地说。

“我现在来重新捋一下我们的新思路。”聂之轩说,“凶手经过反复踩点,明确了现场情况和监控情况。他挑选了周二下午六点半的时间,这个时间既没有邻居,行人也稀少。凶手最先在灯箱处潜伏,确定了周围无人之后,剪断了灯箱的电线。此时,灯箱和摄像探头停止供电,但是并没有影响旅社内的电源,因此没有引起被害人的注意。接着,凶手走进旅社院落,在门房处,以住店为由,骗开门房的大门,并且在趁其不备的情况下,利用凶器控制住赵元老两口。在威逼方克霞捆绑好赵元后,又亲自对方克霞进行了捆绑。在捆绑完成后,冯起突然提前回到了旅社,此时无法藏身的凶手和冯起发生了轻微的搏斗。但是毕竟手持凶器,并且可能体能、武艺上存在优势,冯起也被控制住了。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对凶手是个极大的刺激,他疯狂地用胶带捆绑冯起,还没完成捆绑,李江江两口子陆续回来。凶手利用对冯起的办法,逐一控制住两口子,并进行了疯狂的捆绑工作。但在捆绑结束后,凶手有些不知所措。因为窒息征象必须要人体处于窒息状态数分钟后才会出现,这几分钟之内,凶手并没有做出其他动作。最终,凶手因为某种原因,拿定主意,杀人灭口。在割开五个人的颈部之后,他收集了五个人放在房间或者随身携带的财物,并且抛弃在某地。在财物不远处,凶手潜伏窥望,直到他看见有三个人一起路过,并且捡起财物、分赃。在获取这些情况后,凶手重新回到现场,把自己的手套和现场的三双拖鞋沾血,在现场进行翻找、走动,造成三个人穿着拖鞋在现场翻找财物的假象。完成这些后,凶手独自离开现场。”

“整个过程中,有可能留下痕迹物证的是……”项法医咬着笔杆,说,“一是灯箱剪断电线的地方,不过灯箱我们取回来了,明确有很多灰尘减层的手套印,说明凶手是戴着手套完成这些动作的。二是现场的搏斗、行走和翻找的痕迹,可惜现场已经拆除了,即便是我们提取回来的因为搏斗而掉落的窗帘和窗帘杆,因为载体不好,也不具备提取物证的条件。三是存放赃物的手提袋,当初三个人分赃后,就丢弃了手提袋,后来我们组织警力在周边垃圾里寻找,也没有找到。四是现场捆绑众人的胶带,这个已经送交你们守夜者组织了。”

“我看了,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都没有。”凌漠说。

“再就是,现场的拖鞋了。”项法医说,“不过,根据当初我们DNA实验室的检验结果,也没有发现疑点。”

“我们这次来,重点就是为拖鞋而来。”凌漠说,“DNA检验部门当初没有发现三个嫌疑人的DNA,因此检验的报告和图谱没有附卷。”

“我们这里都有存档。”项法医说。

凌漠点点头,说:“我要说的是,当年DNA检验技术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发现三个嫌疑人的DNA,而不是没有发现DNA,这两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这个确实,毕竟三年来,我们还都没有怀疑过别人,内心一直确认就是这三个人所为。”

“如果有别人的DNA,岂不是就有线索了?”凌漠说,“任何人都会出脚汗,尤其是在现场频繁活动之后,肯定会有DNA的遗留。”

“理论上是这样。”项法医说,“不过DNA检验不能从理论上推出结果。我们找到DNA,就说明犯罪分子留下了DNA,找不到,就说明没有留下。并不能说,理论上留下了,就一定会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