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尸体死亡尸检(第2/3页)

这一点,我这么认为的,这一点大家鄙视我吧,我无所谓,我希望的中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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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事情节:

一、案情。我写的这些案情,基本上很多都是来自于现实生活的。但是并不是完全与现实一致,我提高了犯罪分子的智商。假如一抓一个准,那么,小说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这一点是没有办法,请大家多多谅解。

我在写作时,努力的将人性的丑恶和美好,都展现给大家了,农村人的愚昧也有,淳朴和大智若愚的智慧也有;城市人的空虚与欲望有,平淡幸福也有。这是我才真正想表达的,不同的生活姿态,同样的爱和感动。

说句实话,二十二章,我码的时候,真的眼中有泪。徐金亭是一个农村人的缩影,他爱面子,但是却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儿子进入城市,是他的骄傲;在儿子被当成杀人犯之后,他觉得自己脸上无光,说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但是他依然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所以,在深夜才偷偷跑到坟前哭泣。

这是我在农村,所见过的真实经历。

二、刑警支队的生活。有人说我描写刑警支队的生活太多了,有些拖沓的感觉。其实我是想努力用一种生活描述的方式,来讲述一个责任感强的刑警的写照。他们不是高高在上的英雄,只是身边的平常人,只不过身穿了警服,就要努力为百姓而服务。(当然,我所写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警察)

也许有人不明白为什么有时我会加上时间在里面。我想告诉大家,那是我所故意设定的。刑警办案,很多时候深夜乃至通宵,这也是我佩服他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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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书的定类:

一、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推理。我也看推理小说,但是我并不喜欢推理小说所描述的方式。我承认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人物。但是,现实中的案情,不是那么简单的靠思维就可以破案的。

给大家讲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个初中老师讲述的真实故事。

当年这位老师教一个班级,班上有一个学生很调皮,他就把一个成绩好的女孩子调过去跟他同桌,希望可以影响他。有一次上课,那个桌子忽然闹了起来,那个女孩子的手,被割破了,流了很多血。老师当时很生气,就骂了那个男孩一顿,还叫了家长。这期间,男孩子一直说是拿作业本时不小心划到了女孩子的胳膊,女孩子也这么承认,老师却认为是女孩子怕他报复。

很多年以后,这名老师在自己家里看书的时候,一不小心,也被书页割破了手指。其实从一个特定角度,纸张也是可以像刀子一样割破人的皮肤的。那个老师,直到几十年后,才知道自己错怪了那个男孩子。

我给大家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很多时候,想当然的事情,是不一定正确的。

所以,在本书中,推理并不多,而很多时候,是通过证据找线索。人命大于天,不是耍小聪明的地方。

这也是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萧晓白傻傻的,被凶手耍来耍去。那是因为,我笔下的萧晓白,他不是一个超人,也不是一个高智慧的天才,他是一个富有责任心的警察,仅此而已。

而且,我所描述的案情,全部都是以无罪推论的方式而来的。

中国的推论方式,一般都是有罪推论,他要你解释你为什么清白,而不是说你是清白的,为什么会有罪。

这也是中国执法效率一直很低,而冤案又很多的原因。

这些,不是我所愿意看到的。

二、此书的定义。本人懂得一点法医常识(仅仅一点点),又懂得一点点心理学知识(也紧紧一点点),又恰好知道一些案子,所以才有了此书。

所以,我给此书的定义是:描述一个有责任感的普通刑警的故事,一种刑警世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