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四章

入土为安。

两分钟钱,秋收隔着数排密集的墓碑,远远地看着田小麦。看着她在一群老警察的陪伴下,坐上警车离开墓地。

冬至夜,不到五点天就快黑了。传说今晚是鬼魂出现的日子,人们警告孩子晚上不要出门,以免惹上不干不净的东西。

秋收早已在墓园门口买了一束鲜花,他终于走到田跃进的墓碑钱,将花束放在刚刚下葬的田跃进跟前,放在田小麦和老警察们共同献上的那些鲜花中间。

还记得十五年前的夏天,那个大雨的夜晚,他躲在南明路小杂货店里,第一次见到田跃进的情景。虽然,老田没有如承诺的那样,为少年抓住那只恶鬼。但秋收依然感激他。感激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激他把孤独的自己带到家里,感激他让自己认识了他的女儿小麦。也感激他在自己逃跑以后,还专门写到西北小县城来的一封信。

在那封信的末尾,田跃进写道——

你可以成为任何人,但我不希望你做贼,我是警察,你如果做贼,我一定会抓住你!

许多年后,秋收才明白为何老田的信写得如此不客气——因为老警察看过太多的案例,那些父母一方被杀害的孩子。尤其是亲眼看着父母遇难的孩子,内心往往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接下来在单亲或重组的家庭中成长,免不了会遇到种种问题。不少孩子因此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变成未来的罪犯。

田跃进只是想提前警告这个少年,让他时时刻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

十年前田跃进坚决反对秋收与小麦在一起,甚至还专门为此教训过秋收。

此刻,面对老警察的墓碑,他却丝毫都恨不起来。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墓碑,直到冬至的天色越来越暗,一切都隐入黑色的混沌。

2001年,秋收在法律上死了,田跃进听说这个消息,一定为之难过了很久吧?

那时,“死后”的秋收,正坐在拥挤嘈杂的南下火车里,看着许多满怀憧憬的年轻目光,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向往什么,仅有的愿望,也只是“活下去”三个字。

这时候,他认为生活就是“生下来,然后活下去。”

秋收的第一站是广州,在这里,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打工生涯。幸好有替他死的那人的身份证,可以很容易找到工作。他使用身份证上“李罡”的名字,起先在工厂打工,后来骑助动车做过快递员,然后是在餐馆端盘子的传菜员,又做桑拿房和夜总会的保安,最体面的一份工作是推销员。可以得到老板发的一套白衬衫。大多数时间他都住在员工宿舍。有时也跟许多人在城中村合租,一日三餐基本靠盒饭打发。

那一年,孙志刚还活着。

那一年,秋收与孙志刚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开得成衣工厂,老板在一夜之间逃出关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赶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岁的秋收对这样的变化毫无防备,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背着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横跨珠江的许多桥下。

桥洞,是不幸流离失所的人们的天堂。

秋收也在桥洞下露宿过几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热的几天,只要垫几张破报纸就能睡觉。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被人拎了起来,抓到一辆拥挤的面包车里,里面挤满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后清醒的意识,就是拼命抓着自己的吉他。他们被送到一个院子,那是当年的收容所。秋收没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证,他被认定为一个盲流,将被送上火车赶出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里度过了悲惨的几天,即便身上最后一分钱都被人抢去,他还是死死抱着吉他不放。然而,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个强壮的汉子领了出来。

秋收看到那个汉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总比死在收容所里好吧?于是,他跟着汉子来到一个出租屋里,在那里认识了大哥,二哥、三个直到六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