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3/3页)

志翔震动了一下,呆呆地望着老人。那白发萧萧的头,那被皮革染了色的手指,那熟练的动作。一个老鞋匠!那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多少智慧,看过多少人生!

“高伯伯,”他慢吞吞地说,“你认识哥哥已经很久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他连学校都没读完?八年前,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是公认的天才!”

老人低俯着头,一面工作,一面平平静静地,不高不低地,像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一般,慢慢地说:

“八年前,他确实是个天才!在音乐学院专攻声乐,在学校里,他就演过歌剧,当过主角。可是,听说你们家是借债送他出国留学的,他在上课之余,还要拼命工作,来寄钱给家里。事实上,留学生在国外都很苦,应付功课已经需要全力,一分心工作,就会失掉奖学金,要谋自己的学费,要寄钱回家,他工作得像一只牛。那时候,他身强体健,又要强好胜,每到假期,他常去做别人不肯做的工作,越是苦,赚钱越多。这样,在五年前,他几乎要毕业了,那年冬季,他志愿去山上工作。那年的雪特别大,他们在山上筑路,冒雪进行,山崩了,他被埋在雪里,挖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半死,然后,他害上严重的肺炎和气管炎,休学了,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

志翔惊愕地张大了眼睛。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老人抬眼看看他,又继续埋头工作。

“留学生的习惯,报喜不报忧,他不肯告诉家里,也不肯找‘大使馆’帮忙,那时候,只有我和忆华在照顾他。他身体还算结实,复原得很快,他的身体是好了,但是,他的嗓子完全坏了。”老人放下了针线,慢慢地抬起头来,望着志翔。“你听说过,嗓子坏了的人,还能学声乐吗?别说歌剧,他连一支普通的儿歌都唱不成!”

志翔咬咬牙,晕眩地把头转开,正好看到忆华在默默地熨着衣服,这时,有两滴水珠,悄然地从忆华眼里,坠落到那衣服上去,忆华迅速地用熨斗熨过去,只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嗤”声,就不落痕迹地收拾掉了那两滴水珠。

“所以,志翔,”老人把皮革收好,站起身来。“你不用胡思乱想,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对志远抱歉,你所能做的,是去把书念好,去把画画好,等你有所成就的时候,志远也就得救了。”他走过来,把手温和地放在志翔手上。低低地再说了句,“帮助他!志翔!他是个最好的孩子!而你所能帮助的,就是努力读书,不是找工作!”

志翔和老人默然相对,耳边,只有忆华烫衣服的嗤嗤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