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明和暗斗的晚宴(第3/5页)

“郑建国?哪个郑建国?”谷春山看着韩文庆。

“嗨!就是十年前滨北农场二分场那个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叫李红梅。”韩文庆提示道。

“噢,我想起来了。那是地区公安处督办的案子,我正好在农场,就参与了。这些年办的案子太多,人名就记不住了。哎,老吴,那个案子你也参与了吧?”

洪钧这才注意到一直没有说话的刑警队长吴鸿飞。后者点点头说:“嗯哪。”

“这太巧啦!”韩文庆说,“在座的一半以上都知道这个案子。就老郝不知道,他当时不在滨北。小楚当然就更不知道了。我记得,那个案子中的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被告人也承认了,判决后也没有上诉。当然,咱们的工作不能说百分之百地没有失误。既然当事人提出申诉,咱们就应该认真复查。如果真是咱们工作中的失误,那就坚决纠正。有错必纠嘛!洪博士,今天请你,与这个案子毫无关系。我们只是敬重你的学识。所以,你的工作该咋办就咋办,我们保证支持。小楚,明天上午你一上班就先去把案卷调出来,交给洪博士。洪博士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嘛!”

韩文庆的话音刚落,郝志成便接上说:“说得好,有错必纠。如果法院的同志都有韩院长这么高的觉悟,那错案就容易纠正了。”

楚卫华在一旁说:“听郝局长这意思,错案都是我们法院的责任?”

郝志成说:“卫华咋这么敏感?我可没说错案都是法院的责任。”

韩文庆慢条斯理地说:“我这次在北京开会,听到一位专家的发言,很有意思。他说咱们公检法都是掌握刀把子的,可这三家拿的刀却大不一样。公安局拿的是杀猪刀;检察院拿的是刮毛刀;法院拿的是剁肉的大砍刀。换个说法,公安局是杀猪的;检察院是刮毛的;法院是卖肉的。办理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公安局这把刀。这猪能不能杀死,杀的对不对,关键就看公安局这一刀。公安局破了案,就算把猪杀死了。然后检察院要把这猪毛刮干净,也就是要把证据整得漂亮的,送到法院去卖。法院接到之后,按照法律规定,该砍就砍,该剁就剁,然后下判,就算把猪肉卖了出去。这位专家还说,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就是这种以侦查为中心的流水线模式。虽然法律要求公检法三家不仅要互相配合,而且要互相制约,但实际上第一道工序最重要,前面错了,后面往往也就跟着错。再说了,公检法,公检法,公安是头,法院是尾。就算公安杀出个豆猪,法院也得照样卖!”

郝志成眯着眼睛问:“这位专家还知道啥是豆猪?”

韩文庆笑道:“最后这句是我加上的!我觉着,这位专家说得挺在理。”

谷春山说:“这专家就是有学问,说出话来,既通俗易懂,又有深刻的道理。我有一次到省里学习,也听一位专家讲过公检法三家的关系。他说,公安局是做饭的,检察院是卖饭的,法院是吃饭的。过去经济不发达,都是做饭的说了算。公安局做啥饭,检察院就卖啥饭,法院也就吃啥饭。现在经济发达了,变成吃饭的说了算。法院想吃啥饭,检察院就得卖啥饭,公安局就得做啥饭。就像今天,韩院长喜欢吃肉,郝局长立马就安排了这些野味。”

韩文庆说:“谷书记,你这话就说走板了。今天咱们可是为洪博士安排的。”

“对对,韩院长的话完全正确。你们看,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吧?我们要是不犯错误,那正确道路上还不早就人满为患啦!我自罚一杯。”谷春山举杯一饮而尽,“说到错案嘛,公检法三家都有责任。不过,甭管谁的责任,都是我们政法工作中的失误,都应该坚决纠正。洪博士,我也表个态:只要你工作需要,我们公检法三家都会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