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梦游强奸的假想(第5/5页)

“不是,我的右胳膊让康拜的收割台砸伤了,后来练的。”

“那你的右手还能写字吗?”

“不能,只能端个碗、拿个刷牙缸唔的,别的啥也干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吗?”

“不是,这……是在这圪垯被人打的。”

“谁打的?”

“同号的。在这个地方,你打不了别人,别人就能打你。像我这样的身架儿,也就只能挨打。刚进来的时候,我不明白,还跟别人争竞两句啥的,没少挨打。后来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们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话,我在写一本小说,就写我自己的故事。管教同志挺支持,还给我买稿纸。我写了挺老厚一摞稿纸,结果让我们号的老大给撕了。那书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拼了,在他胳膊上咬下来一块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个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洪钧一脸同情地摇了摇头,又问:“你的小说写完了吗?”

“还没有。”

“有书名了么?”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觉着,这书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适的。”

会见结束了。郑建国跟着狱警走了出去。他在门口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洪钧,那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洪钧用力点了点头,然后举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他看着郑建国缓慢离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种使命感。此时,他对本案的申诉充满信心。美国的无辜者中心或洗冤中心决定代理申诉一般遵循两条标准:第一,申诉人很可能是被冤枉的;第二,申诉人的无辜是能够证明的。前者主要靠律师的判断,后者则需要案件中有能够证明申诉人无罪的证据,如精斑或血迹。在了解本案情况之后,特别是与郑建国面谈之后,洪钧认为郑建国很可能是无罪的,而本案不仅有血迹,还有精斑。当年只做了血型鉴定,现在可以做DNA鉴定,因此,他只要说服法院让他去做DNA,就可以拿到启动再审所要求的新证据。他知道,法院大概不会轻易同意这么做。但他可以先要求阅卷,最好能在案卷中找到一些证据,至少能发现一些漏洞,然后再说服法院。

滨北县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会在那里遇到什么样的人呢?

这是洪钧第一次到东北。不过,他对东北并不陌生。他的父亲在五十年代曾经带领转业军人到黑龙江垦荒,好像就是在滨北一带。他记得父亲说过,那里在解放前常有土匪出没,解放后也是军垦部队最先开发的地方,因此应该是最典型的“北大荒”。突然,他想到了《智取威虎山》中深入匪窝的英雄杨子荣。他的嘴角浮上一丝微笑。他不喜欢冒险,但是他喜欢探险。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旁绕了两圈,然后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