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莽撞的时刻(第2/19页)

在他东七十二街的舒适的公寓里举办的派对上,我几乎遇见了生活在纽约的所有年轻作家,其中有些人已是功成名就。我垂涎三尺地盯住那些围着他转的流光溢彩的年轻姑娘们看,她们中有初入社交场的美国姑娘,有来自欧洲的模特儿,有《凡尔赛条约》签定后被迫举家迁往巴黎的公主们。在过去,我见过不少无足轻重的杂志编辑,我很能理解他们对写作爱恨交加的心情,因为写作是一份随时都可能触礁的艰难事业,因为对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写作的不易正是上帝折磨我们的把戏。那天下午,我还在位于第八大街上的破旧的斯蒂尔曼健身房里亲眼目睹了他那非凡的勇气,他竟然敢与当时的次重量级拳击世界冠军阿奇·摩尔拼死搏斗三个回合,他从这场比赛中得到的收获是一个出血的破鼻子和为《体育画报》写一份报导的素材。我也曾在位于中央公园南边的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做过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乔治就是在那里头一次结婚的,有好几个夏天我与一百多号人一起坐在长岛水车镇的黑魆魆的大沙滩上,观看由乔治主持的一年一度的极其奢华的独立日(9)烟火表演,所以说他身上还保留着一个小伙子的冒险精神,即使在他怀着一颗游戏的、善良的、充满好奇的心在这个世界上争名逐利的时候;他做过记者和编辑,偶尔还去客串影视表演。那是在一年多之前(现在我可想起来了,这事就发生在他去世前的几个礼拜),乔治曾给我打来电话,在电话里他的口气非常一本正经,就好像他从来也不认识我,可同时因为他的天性,他又热乎得好像我们前天晚上刚在一起用过晚餐一般——那时我们至少也已经有十年没见过面了——他邀请我去纽约在《巴黎评论》的募捐晚会上发言。我之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我们在电话里交谈的内容,不仅是因为我们在电话里聊得感觉良好,还因为它促使了我在接下来的数周里花了好几个晚上重温了那些他的“参与式新闻”(10)的名作——这些书通过记录下他作为一个踉踉跄跄的业余选手在和强大的职业选手对抗时所遭遇到的不幸和失败,向世人揭示出他那神秘而迷人的生活——和几本他写的短篇集,在书里他把自己描写为一个文雅、睿智、有文化、有贵族气质的绅士,正是这些品质使得熟识他的人们认为他是个人物,而不是一个只知道跌跌撞撞的小丑。

你瞧,他的风度(他记录下曾带着九岁的女儿去看哈佛对耶鲁的橄榄球赛,带女诗人玛丽安·摩尔(11)去扬基体育馆(12)),他那抒情的文字(他为烟火表演写下热情洋溢的赞歌),他对长辈的尊敬(在他为他父亲写的悼词中可见一斑),这些都证实了他是一个优秀的散文作家,拥有一流的写作技巧,能够栩栩如生地描绘出赛场上的情形,而不是一个为了写体育故事而胡编乱造的蹩脚作家。在这些书里,他一再地重复自己在扮演着如同被献祭的童男一般的角色,反复提到了别人指手画脚地斥责他缺乏才华,他长篇累牍地描述了自己因为被人指责在从事着自己力所不逮的事业而体味到如受虐般的羞耻。他戏仿杜鲁门·卡波蒂(13)的风格,描写了自己是如何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而卡波蒂则是戏仿了欧内斯特·海明威的风格;在猛烈抨击詹姆斯·芬尼莫尔·库柏(14)的文章里,他的那种疾风骤雨般的讽刺风格简直就和马克·吐温(15)如出一辙;的确,在观察他人的愚蠢行为而不是自己的愚蠢行为时,他的目光极其敏锐。是啊,我记得一年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谈得甚欢,还有接下来重读他的著作所感到的愉悦,可我不记得克里曼来过电话要和我边吃午饭边聊乔治的死。

我也不相信乔治已经死了。“乔治还没有死”这个想法总是会固执地冒出来,再说他就这么死了,与他那对“形形色色的人生”充满永不枯竭的好奇心也不相符呀。乔治就是喜欢使用“形形色色的人生”这样的字眼,尤其是在他愉快地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非洲的水鸟的时候,但凡看见什么有翅的、有爪的、有蹄的、有毛的、有鳞的、有皮的生物,这只水鸟都会毫不留情地将其攫入湍急的河流。克里曼的意思肯定不是指要和我谈谈乔治·普林顿的死,因为如果有人问我,“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活得最长?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长命百岁?在你的同代人中谁非但不会死,而且会用机智、精确、谦逊、迷人、困惑的文笔写出那不朽的成功,实现了永恒的生命的成功?”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乔治·普林顿”,就像《永别了,武器》(16)里和弗雷德里克·亨利打了一局台球的那个九十四岁的老伯爵。弗雷德里克在与他告别的时候说道:“我祝愿你能永远活下去,”而他的回答是:“我会的。”乔治·普林顿自打一生下来就在朝着永远活下去的方向迈进。乔治对死亡毫无概念,就和,比如说,和汤姆·索亚(17)一样;他的这种想要永生的想法其实与他敢和那些最优秀的运动员较量一番是一样道理的。我担任纽约扬基队(18)的投球手,我参加底特律狮子队(19)的比赛,我在拳击场上与阿奇·摩尔搏斗,都是为了权威地记录下如何在比你优秀的人中间谋生,如何去摆脱随时准备着要毁掉你的一切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