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小石湾(第2/8页)

史可法登场了。他的第一个亮相不是在督师行辕里谋划军事,也不是在堞楼城壕边部署战守,而是召集诸将,安排自己的后事。他希望有一个人在最后帮助他完成大节,也就是把他杀死,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史可法当即认为义子。又上书福王表明自己“与城为殉”的心迹,并当众再三朗读奏章,涕泪满面,部将无不为之动容。最后遗言母亲与妻子:“吾死,当葬于太祖高皇帝之侧;或其不能,则梅花岭可也。”

这就是说,仗还没有打,自己就先想着怎么个死法,如何全节。这如果是作为激励将士拼死决战的手段,本也无可非议,中国战争史上诸如破釜沉舟或抬着棺材上阵的先例都是很有光彩的。但史可法给人的只是无可奈何的庄严。兵临城下,将至壕边,他想得更多的不是怎样把仗打好,而是如何完成自己最后的造型。当年隋炀帝在扬州揽镜自叹:“好头颈,谁当斫之!”那是末日暴君的悲哀。而史可法是统率十万大军的督师辅臣,不管怎么说,十万人手里拿的并非烧火棍,即使“势不可为”,也要张飞杀岳飞,杀个满天飞。说一句大白话:打不过,也要吓他一跳;再说一句大白话:临死找个垫背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可惜史可法不会说这些粗陋的大白话,他太知书识理,也太珍惜忠臣烈士的光环,他那种对千秋名节纯理性的憧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对眼前刀兵之争的创造性谋划。可以想象,统帅部的悲观情绪将如何软化着十万大军的脊梁。这支本已惶惶如惊弓之鸟的御林军,无疑将更加沉重地笼罩在一片失败的阴影之中。

到了这种地步,战争的结局只是个仪式问题了。

仪式或迟或早总要走过场的,接下来是清兵攻城,几乎一蹴而就,史称的所谓“扬州十日”,其实真正的攻守战只有一天。史可法既没有把敌人“吓一跳”,也没有能“临死找个垫背的”,古城扬州的尸山血海,不是由于惨烈的两军决斗,而是由于八旗将士野蛮而潇洒的杀人表演。弄到后来,连史可法本人苦心安排的全节,也得靠敌人来成全他,“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刀。”终于被俘。清豫王多铎劝降不成,冷笑道:“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节。”史可法遂死。

平心而论,史可法不是军事家,这位崇祯元年的进士,其实只是个文弱的儒生。儒家历来信奉的是“修、齐、治、平”之道,这中间,“修身”是第一位的。史可法个人的品德修养毋庸置疑,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例证是,他年过四十而无子,妻子劝他纳妾,可法叹息道:“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终于不纳。这样洁身自好的君子,在那个时代的士大夫中相当难能可贵。若是太平岁月,让这样的人经纶国事自然没有问题,但偏偏他又生逢乱世,要让他去督师征伐,这就有点勉为其难了。在浩浩狼烟和刀光铁血面前,他那点孱弱的文化人格只能归结于灭寂和苍凉,归结于一场酸楚的祭奠和无可奈何的悲剧性体验。

在这里,我得说到一桩政治文化史上的轶闻。就在清军兵临扬州城下的几个月前,清摄政王多尔衮曾致书史可法劝降,史可法有一封回信,这封海内争传的《复多尔衮书》雄文劲彩,写得相当漂亮,今天我们捧读时,仍旧会感到那种澎湃涌动的凛然正气。可以想见,当初作者在起草回信时,必定是相当投入的。那大抵是一个夜晚——“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这样的境界自然是没得说的,多少文人曾把扬州的月色涂抹成传世佳句;或细雨凄迷,间离了尘世的喧嚣,将督师行辕浸润在宁定和寂寥之中,这也是写文章的理想氛围。当然,远处的城楼上会不时传来军士巡夜的刁斗声;而在北方的驿道上,快马正传送着十万火急的塘报,那急遽的马蹄声不仅使夜色惊悸不安,也足以使一个末日的王朝瑟瑟颤抖。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篇文章。此刻,史可法的文化人格挥洒得淋漓尽致。吟读之余,他或许会想到历史上的一些事情,古往今来的不少好文章都是两军决战前“羽檄交驰”的产物。首先是那位叫陈琳的扬州人,他替袁绍起草的《讨曹操檄》使曹操为之出了一身冷汗,久治无效的头风也因此大愈。丘迟致陈伯之的劝降书写得那样文采瑰丽,把政治诱导和山水人情交融得那样得体,“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谁能相信这样清新明丽的句子会出现在冰冷的劝降书中呢?“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更不愧是大才子,他的那篇《讨武曌檄》,连被骂的武则天看了也拍案叫绝,惊叹不已。这些千古佳话,史可法此刻大概不会不想到,因此,他很看重这篇署名文章。事实上,就凭这一篇《复多尔衮书》,后人就完全有理由认定他是一位文章高手,而忘却他是南明弘光朝的兵部尚书、节制江北四镇的督师辅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