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哲学[1](第4/6页)

现在我必须合并这两个想法:一个是多情男子哀悼他刚死去的情人,一个是乌鸦不断重复“永不复焉”。我必须让上述想法合二为一,因为我没有忘记我要让这个字眼每次被重复时都要改变其寓意的意图,而要实现这种合并,唯一合理的方式就是想象那只乌鸦用“永不复焉”来回答那位多情男子的提问。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已有机会去获得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效果——即寓意变化所产生的效果。我发现我可以让那位多情男子提出第一个问题,一个乌鸦可以用“永不复焉”来回答的问题。我可以让这第一个问题是个寻常的提问,第二个就不那么寻常,第三个更不寻常,直到问话人感觉到“永不复焉”这个字眼特有的阴郁,感觉到这个字眼被一再重复,并意识到重复这个字眼的乌鸦有预言家的名声,从而终于从他先前的无动于衷中惊醒,开始产生一种盲目的恐惧,并疯狂地提出一些其性质与先前截然不同的疑问——一些他对其解答极为关切的疑问。他提出这些疑问一半是出于盲目的恐惧,一半是出于那种乐于自我折磨的绝望。因理智使他确信,乌鸦不过是在重复一句学舌学来的口头禅,所以他提出这些疑问绝非因为他相信乌鸦会主吉凶祸福或有魔鬼附体,而是因为他感觉到一种疯狂的快感,一种明知答复将是意料中的“永不复焉”却偏偏要提问的快感——这种快感因他的过度悲伤而更显美妙。既然意识到了这个如此提供给我的机会(或更确切地说,这个在构思过程中突然冒出而我又不得不接受的机会),我心中便首先确定了全诗的高潮,或者说确定了最后一个提问——对这个提问,“永不复焉”终将成为一个恰加其分的回答;在回答这个提问时,“永不复焉”这个字眼将包含人们所能想象的极度的悲哀和绝望。

到此为止,这首诗可以说是有了个开头(在全诗即将结尾的部分,在所有艺术效果应该开始的地方),因为正是在这个时候,在我进行上述考虑的时候,我动笔首先写出了下面这个诗节:

“先知!”我说,“恶魔!还是先知,不管是鸟是魔!

凭着我们都崇拜的上帝——凭着我们头顶的苍天,

请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

拥抱一位被天使叫做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

拥抱一位被天使叫做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乌鸦答曰“永不复焉”。[10]

我此时先写出这节诗有两个目的:一是确定全诗高潮,以便我能更好地把握那位多情男子在此前提出的问题,从而使其严肃性和重要性逐次递增;二是确定节奏韵律以及各节的长度和总体排列,同时确定此节之前各诗节的节奏效果强度,以保证它们不超过这节诗的效果。要是我真有本事在写这节诗之后写出过更有力的诗节,那我也早就毫无顾忌地有意将其弱化了,为的是不影响全诗的关键效果。

在此我最好还是说一说这首诗的写法。像往常一样,我的首要目的是创新。在诗歌创作中长期忽略独创性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一种现象。诚然固定的韵律[11]几乎已不可能改变,但音步和诗节的安排却显然有无穷变化之可能;然而几百年来,没有一个诗人写过,或想到过去写一首有独创性的诗。事实上,除非对于那种有异常能力的人,独创性绝非像有些人以为的那样凭冲动或直觉就能获得。一般说来,创新必须经过殚精竭虑的求索,而且它更多的是需要否定的勇气,而不仅仅是创造能力,尽管创造能力于创新极其重要。

我当然不能声称《乌鸦》的韵律和音步有任何创新。前者是扬抑格,后者则为八音步和不完整八音步交替(第五行重复不完整八音步,末行为不完整四音步)。说得通俗一点,全诗采用由一长一短的两个音节组成的音步,每小节第一行有八个这样的音步,第二行有七个半(实际上是七又三分之二),第三行有八个,第四行七个半,第五行七个半,第六行三个半。如果分开来看,这样配置音律的诗行都被前人用过;但《乌鸦》的创新之处在于用这样的六个诗行组成了诗节,而前人从未进行过哪怕与此稍稍相似的尝试。这种诗节的创新效果被其他一些与众不同且完全新颖的效果所加强,那些效果产生于对尾韵和头韵的用韵原则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