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姊妹(十二)

林二文的故事讲完了。丁文书与孙老爷大气也不敢出。

因为故事涉嫌淫秽,丁文书早早让书棋退堂回家了——林二文既然要交代,留着他在这里也没什么用了。

许久,孙老爷长出一口气,说了一句:“好你个林二文,你的鼻子,连狗都不如勒。”

林二文不敢说话,始终垂着头。

孙老爷又问丁文书,“那个……文书啊……他这个事,你看有没有什么疑问啊?”

丁文书想了想,摇头,“怕是……没有。”

确实没有。按林二文的说法,王小姐在腊月二十四那天晚上,已经死了。这也验证了仵作关于“女尸比男尸早死许多天”的论断。整个案子里,就死了两个人,一个王有治,一个王家小姐。王家小姐是被王有治奸杀,那王有治是被谁杀死的呢?

但孙老爷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文书,你看,这个林二狗,是个什么罪?”

“这个……”丁文书为难了。一是他没有通读民国律法,二是印象里侮辱尸体并不成其为罪。妇女?不对。私闯民宅?也不对,他就是王家的家丁啊,只不过是翻墙进去的。想来想去,只能说一句:“应该……没罪吧……”

可不嘛,这林二文不仅没罪,还是个受害者——被王有治谋杀未遂。

“啊?”孙老爷很不满意。好不容易抓个嫌疑犯,怎么又没罪了?这不禁让他想起自己当年在晋城审的糊涂案,抓了个人,最后证明没罪。往事历历在目,令人心寒。

可没罪就是没罪,最终也只能让林二文回家。

林二文还拒绝回家,因为家里搜出过人脑袋,他怕。但丁文书强制让他回自己家,绝不能去书棋住处——怕他报复书棋。

最终林二文战战兢兢,离开了衙门。

送走了林二文,孙老爷与丁文书来到后院书房,将柳小姐叫来,告知了刚才的故事。

和两个大男人不同,柳小姐并不感到十分恶心,很是平和地接受了。这大概与她出身练武世家有关。

柳小姐沉思一番,说道:“既然这些事已经捋清,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丁文书接道:“王有治是被谁害死的。”

柳小姐点头道:“关于死亡的时间。府里的家丁说过,腊月二十九开始,便再没有见过王有治。”

丁文书道:“所以他极有可能是腊月二十八晚上死的。”

柳小姐道:“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在王家小姐的闺房里,除了王小姐的尸体,还有三个人。”

丁文书道:“林二文、王有治,还有一个女人。”

孙老爷插话道:“王云贵在信里说,王有治是因为和姘头闹了冲突,被那个姘头杀害。难不成,那个女人就是和王有治私通的丫鬟?”

柳小姐道:“有可能。”

丁文书道:“这女人杀了王有治,然后害怕事情暴露,便逃跑了?”

孙老爷颔首,“这样就说得通了。”

柳小姐却不同意,“不对。如果她也跑了,那就少了一个人。”

丁文书问:“少了谁?”

柳小姐看他一眼,道:“之前咱们说过,王老爷不知道尸体的真实情况,所以他不是处理尸体的那个人。现在林二文排除了嫌疑,丫鬟也跑了。屋子里的两具尸体,谁来处理?”

一席话,让丁文书与孙老爷无言以对。

“难道……她没跑?”柳小姐蹙着眉头,自问。

丁文书道:“她没跑?难道是她处理了尸体?一个丫鬟,去买棺材,然后把两具尸体放在一起?整个过程中,王老爷都对她如此信任?关键是尸体的模样。她为何要把尸体的脑袋都切下来,还剐干净了皮肉?”

说了一圈,三人都没想明白,只能作罢。

……

【男人见了她,很是欢喜。她也笑着与他说话。】

【“你果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