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2页)


  可惜现在不是花痴的好时机,因为帅哥抱着我正大展轻功,帅哥轻功也不错,只可惜跟韦蝠王比差得实在太远了,抱着我不过行了数里便内息不均,只听他呼吸短而急促,脚下的步子也渐渐虚浮,却仍竭力赶路。

  我肚子很饿,伤口很疼,而且非常想唱歌。

  跟着旅行团导游混过的人,大概都知道什么叫唱歌吧。

  所以我非常郁闷,帅哥当前,不管他是不是杨逍,你叫我怎么跟他开口说人生最急是要唱歌呢?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忍得我都想哭了。

  忍无可忍,实在是不能再忍……我终于只得硬着头皮开口了:“那个……公子?”

  他却并没有回应我,我明知他正全力施展轻功,只要一开口说话内息便浊了,所以他才会不吭声。

  于是……我……非常没出息的说:“我……那个……没什么……”

  然后低下头去。

  我真的不晓得怎么说啊啊啊啊!

  太抓狂了!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直忍得我全身发抖,帅哥终于刷一下收住脚步,问:“伤口很疼?”

  我完全有气无力,连嘴唇都在哆嗦:“不是。”

  天色已经全黑了,月亮刚刚升起来,照见他眉宇分明:“谢逊虽被暂时引开,但他武功高强,为人精细,只怕不过一时半会儿就会发现上当,立时就会追上来。”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人有三急……

  我真的不能忍了。

  心一横,终于,说了。

  “我要唱歌!”

  后果是帅哥眉头微微挑起,非常不解的望着我。

  我叹了口气,果然,我遇上的这个作者是后妈,怎么倒霉怎么尴尬怎么难堪她就怎么收拾我。

  我决定认命。

  于是,我很大方的对帅哥说:“麻烦你……你走开去二十步,不等我叫,你不要回来。”

  好的,聪明的帅哥终于明白了。

  扭头就走,刷一下就闪人不见了。

  顿时剩下我独自一人呆在这荒山野岭,林深草长的地方。

  一阵风过,嗖嗖生寒,连月亮忽然也被乌云遮住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这个……不会有老虎吧?

  我真有点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时候,忽然远远传来了歌声,起先以为是幻觉,侧耳倾听,却真的是歌声。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仿佛一缕清风拂面而来。

  啊啊!

  虽然只交谈不过廖廖数句,但我已经记得他的声音,没想到唱起歌也这般好听。隔得甚远,唱的是什么词听不清楚,只听他轻轻敲着树干,漫声而歌,很明显是在告诉我,他还在这里。我眼圈一红,差点没感动得又要哭,我这两天咋就这么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实并没有走太远的感觉真好,起码,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时分,也已经找到市集打尖,但两个人都不想说话,我是伤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知为什么,伤口越来越疼,疼得我连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