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故事(1)

《自命不凡的人》

我不太喜欢这个题目。或者说我不喜欢自命不凡,从不喜欢。好像是从不喜欢。有时候觉得自己是门楣上大写的“鳳”——一只凡鸟,所以常常想飞。在我的诗歌里,飞总是会突然地展开翅膀:尘世的苦难反而使灵魂有了向上的欣悦,我想我几乎没自命不凡过,过去是一腔谦卑,现在为满怀虔诚。当然,不屑也是常伴着我的,像影子一般忠实。这当然说的是有太阳和灯光的时候。那一年,我常爱穿一件绿衣,布质的绿色的衣服。那一年,皮装才百把块钱一件,而这绿色的布衣却要七十多元。款式很特别,以至在我的城市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穿着。要说自命不凡,大概就是这自命不凡丢人现眼的穿着这一件绿色的布衣了。我知道在我们过去的历史中有个朝代,衣色中视绿最为低贱。就是说低贱的人才穿绿色,或者说也只能穿绿色,或者说只被允许穿绿色的衣服。但我是多么喜欢低贱的事物,尤其在这一个普遍崇尚高贵的年代。应该说也不是我喜欢不喜欢的问题……那就在低贱中慢慢地成长低贱吧,于是,我差点成为一个精打细算的家伙……我被安排在一个仓库工作,穿着绿衣,呆坐在仓库的货架上喝啤酒,用左手和右手给自己弈着一盘棋。抽烟的时候,望望窗外,窗子很高,只有爬到货架上才能看见窗外,窗外是一座房屋,准确地讲是这一座房屋的这一堵墙。这时候,家庭已有隐隐裂痕,一位女孩子又常来看我,给我送啤酒、香烟。“蛀空了”,我想的确是“蛀空了”。要说自命不凡,那一刻还真有自命不凡的感觉:至少是为之流汗的虚荣。福克纳说:“不能有恐惧或其他任何东西。没有爱、没有荣誉、怜悯、自尊、同情和牺牲等古老的普遍真理,写出来的故事注定失败,必然朝生暮死。”而对于一个人而言,没有爱、没有荣誉、怜悯、自尊、同情和牺牲等古老的普遍真理,这一个人注定失败,必然虽生犹死。“面对的是一座尖顶房屋/这样式在苏州能常常看到”,现在已很少看到。苏州的现在,已是一个建筑工地,已是一个割断记忆的地方。看来我更没有条件自命不凡。

《柄》

这是我在大学时代写的一首诗。打牌把饭菜票输光,为了抵制饥饿,我就写诗。写到眼皮耷拉,确切地讲是眼冒金星,我就躲到被窝里做梦。饥饿之际,常常是不同的饥饿感会同时涌来。在这首诗里,我用谐音、转注、脱胎换骨等不同方法,像是不同的饥饿感。像是很有文化的样子。大学时代的饥饿,也的确像是很有文化的样子。当写到“一个叫‘柄’的人回来了”,我感动了自己。人在生活中总得抓住点什么或被抓住点什么。往坏处讲,被他们抓住把柄或抓住他们的把柄,这样,大家似乎就都踏实。这首诗被两位英美学者翻译的时候,有位协助工作的中国小姐对它进行过阐释,使我大开眼界。诗歌一经写出,阐释权就不在诗人手里。听说她目前在美国做律师,上帝保佑,愿她打赢到手的官司吧。上帝要保佑一位律师起码比保佑一位诗人要容易些。

《春夜的游戏》

这首诗后来有两个文本。另一个文本排列成一头飞鸟:形状出自布朗库西的青铜雕塑《飞翔的鸟》。当初这件作品去美国展出,美国的海关人员坚持要收税,认为这不是雕塑,仅仅是一长条青铜。站在现代艺术面前的海关人员现在早站在后现代艺术面前了,变化的是艺术,海关人员是不变化的,所以他们能赚大钱。

《清代一个召唤皮肤的海外华人》

当只有肤色成为靠得住的证据时候,对皮肤作象征意义上的召唤,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这都像要返回到内心一样困难。也就是说,当内心也是靠得住证据的时候,皮肤倒像一位伪币制造者。这类想法在说法上有些困难的话,就不如把此诗看成为一幅风俗画,一幅拙劣风俗画。异国风情呢还是本乡风俗?这与画中人有什么关系!在风俗画中,人不是主要的,从来只是风俗的侍卫。风俗使人赖以为生,既不是本能,也不是信仰。所以移风易俗会使大部分人失业,一些人获得机会。这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