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神曲》总论(第2/2页)

《神曲》是中文译名,原文为La Divina Commedia,直译为气神的喜剧。为什么但丁称这首关于科学和哲学的巨著为“喜剧”呢?第一,喜剧(Commedia)和悲剧(Tragedia)这两个字在中世纪并不一定含有舞台剧本的意味,前一个字指逃脱于祸患的,叙述文,后一个字指大人物没落的故事。凡由平静开始而结局于悲惨的故事,可称悲剧;凡由纷乱和苦恼开始而结局于喜悦的故事,可称喜剧。《神曲》开始于悲哀的地狱,结局在光明仁慈的天堂,由以上定义而称为“喜剧”,自无不合。第二,但丁用这两个字指“文格”;并非指“文体”。在《地狱》第二十篇中,但丁称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Eneide)为“悲剧”,因为他的文格是高雅而尊贵的;至于“喜剧”,则文格以通俗为特点,因欲通俗,故《神曲》不用拉丁文写,而用意大利口语写。《地狱》中的对话有许多地方是粗鲁琐碎的。至于《净界》,尤其是《天堂》,文格就逐渐提高了。因此在《地狱》中也只有二处(第十六篇之末,第二十一篇之首),但丁称他的著作为“喜剧”;在《天堂》中(第二十五篇之首),但丁称他的著作为“神圣的诗”(Poemasacro)。至于Divina一字,但丁原来没有用他,这是他的“喜剧”出世后别人加的,当初表示读者的赞赏,现在解说这个字和从前的意味不同了,但是这个字确是适合于但丁这本著作的,这是“天和地都加于其间的,使我消瘦了许多年的神圣的诗”(见《天堂》第二十五篇)。

关于《神曲》写作的时间,有的批评家说不会开始于一三一二年或一三一四年以前。有的从《神曲》内叙述的故事和但丁的政治主张上研究,似乎可以比较确实地说:《地狱》开始于一三〇八年以前,《净界》在一三〇八到一三一三年,《天堂》一定在一三一四年以后。不过,但丁在放逐以前或已动手写过几篇,那时的计划当然不会太大,内容也不会这样丰富。我们已经知道,在贝雅特丽齐死后,但丁完成一本《新生》,在这本书的结尾,他说要替他的恋人竖一块纪念碑,这种纪念碑从没有别人为―个女子建造过;又在贝雅特丽齐生时,即在一二九〇年以前,但丁诗歌里也曾提及过天堂中的幸福者和地狱中的罪人。这是《神曲》的根源,在放逐以后,增加了人生的经验,于是抽枝发叶,开花结实,不能自禁了。

但丁对于贝雅特丽齐的热情既无由发泄,而对政治的抱负,又被小人所挤,竟至终身放逐,精神学问,无所用之,故欲立言以垂永久,遂作《神曲》。《神曲》为中世纪学问的总结,故但丁对于前代为集大成,对于“文艺复兴”则为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