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门来访

应该承认,我是一个待客热情的人。自毕业后留在这个南方城市,家乡时不时来个人,或亲戚,或朋友,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他们一律听说我混得还不错,所以临来这个城市前,就对人夸下海口说,那边有人,你就放心好了。但一到我这里,我最多给他们提供一个简单的住处,几张由我掏钱的景点门票,以及几顿散发着南方郊区气味的饭菜。尽管如此,我还得从单位请假,专门来陪他们,否则稍微有点疏忽,就会给他们落下话柄,说我不够热情,那样就会传到家乡,我的好名声就会由此下降。你看出来了,我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

前面提到说一个简单的住处,是指我从单位最后一批福利分房中所买的房子。房子建于七十年代,一进门就是卫生间和厨房,主房是两个朝南的房间,可以说套型非常原始、简单。我住一个房间,有客人来了就把他们安排在另外一个房间,我没财力给他们找宾馆住宿,而他们更不愿意自己掏钱,所以他们也只能勉为其难地在简陋的硬板床上躺下来。他们在这里住上几天,然后灰头土脸地回去。我间接地知道了他们描述我在这边的处境,说我混得也不怎么样,这跟他们的想象有很大的差距。你看出来了,我的面子还是就这样丢尽了。

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正在上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的是普通话,但能听出来里面夹杂着我家乡的方言口音。不用多说我就知道,家乡又来人了。他说是从我的一个朋友那儿知道我在这个城市的,然后问候了我一番,接着就让我猜他是谁。你是谁我他妈怎么知道?当然这句话我没说,我只是咂着嘴说猜不出来。于是他报上姓名,叫赵弥。我才回忆起来,他是当年我高考落榜后插班复习时一个班上的,也算是同学,但彼此之间没什么交往。可惜第二年我又没考上,所以说跟他一年同学是白同了。这是题外话。

我放下电话,过了没几分钟赵弥就进了我的办公室。原来他已经到了。他肩上背个大旅行包,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于是我不得不放下手头上的事情,先领他到我的住处。一到房间,他就放下包,四处走动,并环视一圈。房子没装修,里面全是旧家具,就连站立在他旁边的我也是旧的。他说,还不错,你也没什么改变,就是胖了点。但我听得出来,他语气里透着鄙视或是不屑一顾。他劝我说,装修装修也花不了几个钱,住得舒服一点嘛。他那意思好像是要我马上就装修,这样他晚上就会住得舒服一些。我说,等结婚再说吧。他问我,对象谈了吗?我摇摇头。他也摇摇头。他的表情还想再问点什么,但他的嘴巴却克制住了。

赵弥就这样住了下来。他说他来推销一种叫什么电话盗打报警器的,公司派他出来在南方几省走一趟,如果做得好,争取一两年就将产品覆盖这几个省。他把东西从包里掏出来,解释给我听。我对此不感兴趣,但他经常在外跑来跑去,这却是我羡慕的一件事情。

照例我要领赵弥逛逛那几个景点,吃几顿便饭,以尽地主之谊。我跟他臭汗淋漓地挤在公交车上,指着窗外,有几分骄傲地跟他说那是希尔顿,那是喜来登。我还讲除了这两家,另外还有三家五星级饭店,它们分别是什么什么。好像它们都是我开的一样。赵弥打断我的话问道,你去里面吃过饭吗?我说没有,但去里面撒过尿。我并没开玩笑,所以他也没笑,他态度严肃地跟我说,他在广州那阵经常去白云饭店吃饭的。

此后几天,我上班,他出去推销,晚上我请他吃饭。吃完了我再陪他看电视,聊天。他说他已经结婚,女儿快两岁了,房子比我的两倍还要大。我就不失时机地夸他说他可真是成家立业了,而我,双手一摊,叹息说我是家也没有,业就更不用说了。他醉醺醺地拍着我的肩膀说,不要再挑了,大城市不容易,快成个家算了。他说他是朋友才跟我说这番话的。我真是感到惭愧,这些年来,有多少朋友拍过我的肩膀了,我就是为了朋友也应该去结这个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