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夫斯请辞

我心里有点乱。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事,但终究忍不住有一丝忧虑。这天,我坐在公寓里,心不在焉地拨弄着班卓里里[1]——我近来的新宠——的琴弦。虽然说不上愁眉不展吧,但话说回来,也不能说是绝对的眉开眼笑。如果一定要挑一个词,或许就是“若有所思”吧。我琢磨着,看这情况,未来似乎危机四伏。

“吉夫斯,”我说,“这事你知道吗?”

“恕我一无所知,少爷。”

“你猜我昨天晚上看见谁了?”

“猜不出,少爷。”

“J.沃什本·斯托克和他的千金玻琳。”

“果然,少爷?”

“他们准是到这边儿来了。”

“想必是,少爷。”

“真叫人尴尬,啊?”

“可以想见,经过纽约一事,少爷遇见斯托克小姐不免手足无措。但以我之见,少爷倒不需要杞人忧天。”

我一阵沉吟。

“吉夫斯,你说杞人忧天的时候,我的大脑好像忽闪了一下,没抓住要点。你是不是想说,我应该不用和她碰面?”

“是,少爷。”

“避开她?”

“是,少爷。”

我弹起了《老人河》[2],纵情弹了五小节。吉夫斯这一席话叫我松了一口气。他的论断很有道理。伦敦毕竟不是小地方,只要有心,想躲个人还是很容易的。

“我当时可吓得不轻呢。”

“可以想象,少爷。”

“尤其是看到和他们坐在一块的还有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

“果然,少爷?”

“是啊。就在萨沃伊小餐厅[3],他们在靠窗的位置凑了一桌。而且还有一件更蹊跷的事。在座的第四位食客竟然是扎福诺勋爵的婶婶默特尔。她怎么会和那帮人混在一块儿?”

“或许夫人认得斯托克先生、斯托克小姐或者罗德里克爵士,少爷。”

“是,有可能。对,这就说得通了。但坦白说,我觉得挺不可思议。”

“少爷是否上前攀谈一番?”

“谁,我吗?没有啊,吉夫斯。我一溜烟跑了。除了不想撞上斯托克父女,我难道还会主动故意跑去和格洛索普闲话家常不成?”

“根据过往经验,和他相处的确称不上如沐春风,少爷。”

“要说这世界上我永远不想和谁打交道,那就属那个老讨厌鬼了。”

“刚才忘了通报,少爷,早上罗德里克爵士曾登门造访。”

“什么!”

“是的,少爷。”

“他要见我?”

“是,少爷。”

“旧账还没算,他居然敢来?”

“是,少爷。”

“嘿,该死!”

“是,少爷。我回答说少爷尚未起身,他表示稍后再来。”

“他这么说了,啊?”我哈哈大笑,是那种居心叵测的笑,“哼,等他来了,放狗。”

“少爷,家里没有狗。”

“那就到楼下跑一趟,借廷克勒–莫尔克太太的博美犬一用。他在纽约陷害我的事儿还没了,就跑来串门!真是闻所未闻。吉夫斯,你闻过吗?”

“坦白说,爵士此次登门,的确出乎意料,少爷。”

“想想也是。神呀!上帝呀!老天爷呀!这老先生脸皮厚得像犀牛。”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激动,相信听我陈述过前因后果,大家准能理解。这就容我梳理一下事实,缓缓道来。

大约三个月前,我注意到阿加莎姑妈有点蠢蠢欲动,因此决定,还是跑路去纽约,等她消消气为妙。待了大概三四天吧,我在谢里–尼德兰酒店[4]参加什么豪饮宴,从而结识了玻琳·斯托克。

我对她一见倾心。既瞻芳泽,如饮醇醴,我心若狂[5]。

“吉夫斯,”我记得返回公寓时问他,“有个老兄看什么东西觉得像谁看那什么玩意,是谁来着?上学的时候背过,一时想不起来了。”

“想必少爷是指诗人济慈初读贾浦曼译荷马时,将心中所感比作‘像科尔特斯以鹰隼的眼凝视凝视着太平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