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3/4页)

害怕一切,当然害怕背后有十足的理由。她闯入了悲痛的重灾区,迷失其中。若不是酒店这份工作,我不知道她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翻身,转而盯着墙壁。没错,雅典娜是在沙滩上救了我。经过了两年的体能和魔法训练。学习自我防卫术,从某种意义上说重建了我凌乱的自尊。她缠住那个该死的混蛋,让我有机会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尽管在我来到这里后,可以说她便不再管我。美杜莎是我来这里后,真正帮助我,信任我的人,还给了我一份工作,一个安身之所,从没叫我做过我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一点点地把整个过去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完全可以出卖我,说白了,谁会想雇佣一个被疯神追杀的员工。

不止如此,通过管理酒店,她从各个方面都训练了我,让我学习如何应对各类陌生的情境;如何让自己的心灵强大起来。她帮我重新找回了我原本以为在五年前已经死在弗洛丽达海滩的那一部分自己。美杜莎在聘用我的时候,给了我一个目标。这些人,酒店的员工,酒店的常客——他们现在已经成了我的家人。

如果那个凶手没有为她的罪行付出代价,那么酒店,酒店的所有人,和酒店有关联的人都会处在危险之中。她杀过一个,你无法担保那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这事发生在我屋顶下,就和我息息相关。我叹了口气,又翻向另一边。计划很危险,这是没错。但是我完全想不到其他方法来解决这事。我不能把这件事留给别人。

不。不能再继续想了。这个习惯一旦形成就没法打破。

要是我现在逃跑,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所有人都指望我,我应该给美杜莎一个好的结果——我还真给了她一个好结果。

***

我闭着眼睛,伸懒腰,听着我工作过度的关节噼里啪啦,咔嗒咔嗒的声音。昨晚被咬伤的腿还是很痛。我奇怪是什么弄醒了我。今天难道不是休息日?我坐起来,看了一眼钟——我的妈啊!11点15了,我不仅错过了退房高峰时段,而且林瑞小姐15分钟后就要到前台了!要是我没及时到那里的话——

我不顾脚伤,飞奔下去,一边把我所能想到的骂人词汇用了个遍。前台居然没人给我打电话,太震惊了,不过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错过了电话,不管了。我将近凌晨五点才入睡,我还很有可能受蛛毒的影响,该死的安纳西,希望他永远烂在地狱里。

我随手抓起一件衣服,以最快的速度草草穿上。我鞋子也顾不上了,因为我要是在林瑞小姐到达后才到的话,大厅势必会出大乱子。该死,我也顾不上穿内裤了,这是大实话。

天啊,我以出门的时间又创新高了。我任凭口袋里的手机嗡嗡作响,悔恨自己怎么没把它的振动模式换过来。我电梯也没坐,就一路狂奔向楼梯,一边跑一边匆匆扎上马尾,每走一步都伴随着剧烈的脚痛。

我冲到了大厅,往前一看,绝望地期盼我能比林瑞小姐先到前台。我的心脏以往常三倍的速度狂跳着,肺部似乎也缺氧。当我看到大堂地面的海洋残留物时,我差点要吐出来。之后就听到了丽拉刺耳的尖叫。

“你个不要脸的贱人!”听到这,我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大事不妙!“谁稀罕你的狗屁签名,你这个成天在淤泥里打滚,到处产卵的……呃……鲤鱼!你赶紧滚,带着你的垃圾从这里滚出去,听到没?”

我飞奔到大厅,看到林瑞小姐坐在她的悬空座椅上,一脸的厌恶和害怕。她有什么好怕的?我记得——然后我看到丽拉。

她一点都不像之前我眼中那个飞来飞去,和客人关系友好的可爱家伙了。她的脸扭曲成一个我都认不出是什么样子的形状。我听说精灵可能报复心强,不过我没有任何证据。我是指,她现在看起来像是半兽人和女妖杂交出来的迷你产物。她的脸部完全扭曲,而且发着光?哦,我的天,那不是发光,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