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疑犯(第2/3页)

“因为这样,约翰.霍比就冒险投资矿业?”等我一说完,他就开口道,“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冒失!那么,他这种资金短缺的状况持续多久了?”

“还不清楚,不过估计不是突如其来的灾祸影响,应该经历了一番过程。”

“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桑戴克也表示赞同道,“或许在股市上有时会出现突然的灾难,一夜之间富翁变成穷光蛋。而照此看来,霍比是真的买下了这些矿准备生产开发,而不仅仅是投机的行为,因而这样的损失不能等同于股票折价的情况。假如能搞清楚其中的原因,也是挺有趣的一件事儿。”

“这事儿肯定和钻石失窃案有关联,对不对?”

“毫无疑问,”桑戴克肯定道,“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比较复杂,不过,显然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

“的确如此,我觉得,假如亏损局面已不是短时间的情况,那么在案发之前,他们很可能已经打算实施一些激烈的手段。”

“这倒是很可能的事,”桑戴克点头道,“可这一点与案件本身有什么联系吗?”

“如果这一事实成立的话,也就意味着霍比先生在案子发生前已经陷入财务危机,那么行窃者的身份也就多了一个可能。”

“我倒想听听阁下的高论。”桑戴克表示十分感兴趣。

“但这似乎又不太可能,”他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倒使我生出几分怯意,“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

“这有什么关系,”他激励我道,“在一名智慧的思想者面前,可能与不可能的事都将得到同等的机会。”

有他这句话的鼓励,我便开始滔滔不绝,将刚才在回来的路上所想到的那套理论全部说了出来。桑戴克专注的神情以及他不时的点头示意,都令我感到无比的兴奋。

等我说完后,桑戴克默默地望着壁炉里的火,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显然是在思考我的这项新论题与其他的线索如何挂上钩。他思索了好一阵子,最后双眼依然紧盯着那团火焰的余烬,缓缓开口道:“里维斯,你的这份新论题的确证明了你的聪明才智。我们先假设各种理论都具有同等的实践性,然后根据搜集来的这些线索作出判定。我很高兴能看到你拥有这般科学合理的想象力,能将各种事件串连到一起。实际上,挑战性越强,获得的成就感也就越大。表面的事实谁都能发现得了——诸如指纹这类的东西。祝贺你,你的表现非常好!你已摆脱了那貌似不可撼动的指纹命题——自从郝贺德发表了他那篇著名的论文后,指纹理论便夺取了许多法律工作者的理性。我记得他在那篇论文中指出,只要提供出指纹证据就无须进一步证实——这是最误导人的观点,而警方却奉若神明。他们似乎终于找到了一块灵便的试金石,为此他们可以省去不少繁复的调查工作。可实际上任何证据都不可能‘无须进一步证实’,这就好比在逻辑学中不可能存在用单一前提条件推导出三段论法的实例。”

“这也太夸张了吧?”我笑道。

“是有点。不过,”他回答道,“现在他们的三段论法就是这么推导出来的。”

“也就是说,作案的人留下了红拇指印。”

“而某人的指纹与此吻合。”

“因而某人即是这件案子的案犯。”

“噢,多么完美的三段论法!”我说道。

“完美?”桑戴克带着疑问的语气,说道,“这一推断的前提条件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案子真是由指纹的主人做下的吗?’这一点并没有得到证实。”

“如此说来,指纹作为证据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

“也不是这么说,”桑戴克答道,“我的意思是不要随意夸大指纹对确定案犯的意义。指纹对破案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就目前这个案件来说,假如没有这个拇指印,那么任何人都有作案的嫌疑,这也就意味着没有任何线索。正因为有了这个拇指印,怀疑的对象才被锁定在诺柏本人或者某个能够获取其指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