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Uysse(第3/3页)

当初想着反正自己不会结婚,甚至想过加入唱诗班,因为有人为了保持男童变声前的那种音色,会阉了那个孩子,这样不长胡子就非常理所当然了。

不过她没有东西可以割,操作起来有点难度,所以克莉丝遗憾放弃了。

克莉丝计划得很好。现在她用年纪小蒙混,将来就能用高超的剃须技术来解释弥补。

于是她找了不少资料,这次回家后还特意向班纳特先生取经,理论知识非常丰富。

就是没机会试一下。

既然同意当男仆,就是自己的人了,让她试试手也不为过吧。

篝火跳动着,骨节明晰的手背映出蜜色,下颚被温暖的手指挑起来了,年轻人凑得很近,绷紧了呼吸,垂目仔细看着他,纤长的眼睫不住颤动,把作为男孩子来说有些大的眼睛掩得刚好,拿刀的手不太稳,动作却非常小心细致。

爱德蒙这下又不担心了。

虽然任性跳脱了一点,但是这位小少爷心地却很善良。

又想到他说自己是第一个特意为他做吃的的人,可能家境虽然很富有,却缺少关心,所以现在这个年纪了,连刮胡子都没有人教他。

想到这里,年长的那位拿出兄长一样的耐心,时不时伸手制止,低声指导年轻人。

因为那段绝望时间的嘶喊和啜泣,他的声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十八岁的爱德蒙唐泰斯,即使说悄悄话,他的嗓音也是明快清亮的,而现在声音压低,就只剩沉稳低哑了,语气温和时显得非常动人醇厚。

好在少年学得很快,在他身上,唐泰斯领悟到了神甫当初从自己这里获得的那种成就感。

不过到底是第一次,所以还有一些不足,趁着年轻人又突然跳开去一边的牛皮箱里翻找东西时,爱德蒙不得不对着陶罐里的倒影做一些修补。

接过年轻人找来的细绳,将长发随意扎起来,修整过的星期五站在了他的主人面前,眉宇低垂,风度翩翩。

岛上突然变得很安静,只剩火堆毕毕剥剥的燃烧声。

年轻的鲁滨逊已经呆住了。

下颚变得干净光滑后,男人忧郁英俊的面孔彻底暴露出来,被扎好的黑色长发映得肤色更加苍白,如果不是那套破旧合身的衣服,这副形象完全就是那些荧幕里血族亲王。

比留着胡子还扎眼多了,带出去绝对没人信这是一个男仆。

“看来我的手艺还不错。”

克莉丝回过神,高兴说,把镜子递给他,让他自己看看。

逃犯盯着镜子,忍不住错愕睁大了眼睛,像是头一次看清自己长什么样子。

牢狱生活不仅改变了他的内里,连外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爱德蒙已经认不出自己了。

他相信,即使以前见过他的人,也绝对认不出来。

这个考验很快就来了。

第二天一早,年轻的主人已经开始环岛小跑,爱德蒙则站在岸边,继续眺望伊夫堡方向。

他突然僵在了原地。

向着他们所在荒岛缓缓驶来的,是他曾经度过无数日夜的法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