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恋女友的婚礼(第4/9页)

钟佳佳说:“不止啊,我还喊了唐老鸭和王小川,去的人多家里才放心。”

唐老鸭和王小川是班上的另外两个同学,王小川是钟佳佳的闺蜜,她喜欢唐老鸭,唐老鸭是我的好朋友,真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我们一行四个人坐火车到吉首,再转汽车到了凤凰。年少时的远行,加上男男女女各怀心情,不管是看到什么样的风景都觉得开心。我们在凤凰待了三天,回程的前一天晚上,王小川把唐老鸭单独喊出去散步了,我和钟佳佳在街上找了一家咖啡馆听歌。

咖啡馆里灯光昏暗,缭绕的爵士音乐让气氛变得有些暧昧。钟佳佳低着头在台灯下看书,她的刘海时不时掉下来遮住视线,我总是有一种冲动,想要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可是我不能这样做,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对钟佳佳再作一次表白,但是这件事情我也不能做,因为我害怕会毁掉现在的一切。

我知道钟佳佳不喜欢我,她已经很多次对我强调说我在她心中就像是好朋友一样。如果一直就这样下去,我还可以大大咧咧地给她打电话发短消息,让她继续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如果我表白再一次被她拒绝,我们或许会就此相忘于江湖。

另外一个阴暗的想法是:即使我表白成功,等待我的将是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异地恋,校园里无数长发美腿裙角飞扬的姑娘从我眼前走过,我本应该从她们中牵走一个让她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校园的梧桐路,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可是我却只能想念遥远的钟佳佳,这样的日子我过不了。

那天晚上我最终什么都没有做,自顾自喝了三瓶啤酒,竟然没喝醉,连酒后吐真言的机会都没有,真是奇怪!

钟佳佳一开始在看书,后来开始翻看店里的留言本,来来往往的人们在上面写下了他们的心情和故事,只有日期,没有署名,无数段无人认领的回忆被丢弃在这里。钟佳佳也在上面写了一段话,拿手挡着不让我看,写完了往一堆本子里一扔,让我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钟佳佳说:“我问你个事儿啊,你那天晚上在巷子里说写了一首诗送给我,你还记得吗?我现在想听。”

我歪着头想了半天,说:“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钟佳佳一巴掌拍在我的手背上,嗔道:“别闹,那是歌词,我想听你当时写给我的诗。”

我说:“时间太长,我全都忘了。”

钟佳佳看着我的眼睛,说:“真的吗?”

我仰头灌了一口啤酒,“真的忘了。”

5/

很多事情,要忘记其实都很容易,尤其是离开了那一片土地。

当我回到老家,回到中学的校园,才发现已经很难完整地拼凑起高中时的那些回忆,校舍翻新了,街道拆迁了,那些人也都不见了。

好在关于南京的一切都还没怎么变化,古城门下车流不息,紫金山上松柏长青,就连南京长江大桥都依然还是小时候课文里学到的那样。

当我开车驶进学校的大门,突然想起当年我和吴尚大学报到第一次走进这个校门的时候,我意气风发地对吴尚说:“十年后,我一定会开着奔驰从这里回学校。”

吴尚说:“奔驰那都是暴发户开的,我就低调点,开辆宾利回来吧。”

现在看来,我们似乎都已经实现了当初那些有些狂妄的豪言,尽管我开的是一辆宝马,而吴尚如果要开一辆宾利回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吴尚在大四那年谈了一个女朋友,女方家里是福建的一个大家族,控制着几家上市公司,富甲一方。吴尚和女方结婚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家族企业中站稳了脚跟,偶尔在一些杂志上还能看见他的访问。我一直觉得在和吴尚的事业较量中我是胜利的一方,因为我是自己创业开了现在的公司,虽然规模还不够大,至少我是创造者而非依附者。但是吴尚或许不这么想,谁知道呢,反正他已经赢过我一场了,现在充其量是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