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一节

莱昂先生学习法律,但并不是不去茅庐舞厅,他还得到了舞女的青睐,因为她们觉得他“与众不同”。他是最正派的学生:头发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在月初就把一个学期的钱都吃尽花完。又和教授持很好的关系。他做什么事都不过度,既胆小怕事,又不好意思。

他在房间里读书。或者坐在卢森堡公园椴树下的时候,常常让《法典》掉在地上,艾玛的形象又回到他的心头。但是慢慢地这种感情就淡薄了,新的欲|望压住了旧的欲|望,不过并没有把它压垮;因为莱昂还不死心,隐约看见一线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闪烁发光,就像神话里的万绿丛中挂着一个金苹果似的。

现在,别离三年之后,再见到她,他的旧情又复燃了。他想,一定要下决心把她搞到手。再说,常与轻浮子弟为伍,畏惧心理早已消尽磨光,回到内地,他就瞧不起没穿过漆皮鞋、没走过柏油马路的人。如果是在一个身穿花边裙的巴黎小姐身边,在一个身戴勋章、家有车马的著名人物的客厅里,可怜的实习生当然会孩子一般战战兢兢;但现在这里是卢昂码头,面前是一个小小医生的妻子,他心中有数,预感到他会令人倾倒。心情的平稳是因地而异的:在底层说话和在四楼不同,阔绰的女人腰缠万贯,就像披甲戴盔似地保护她的贞操。

头天夜晚,莱昂和包法利夫妇分手之后,还远远跟着他们,看见他们走进了红十字旅馆,才转过脚跟回去,整整一夜,都在盘算怎样动手。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他走进了客店的厨房,喉咙紧张,脸色*苍白,但是胆小鬼一旦狠了心,反倒更难阻挡。

“先生不在,”一个佣人答道。

这对他是个好兆头。他就走上楼道去。

她看见他来,心里一点也不乱,反而向他道歉,说是忘了告诉他下榻的地方。

“哦,我猜得到,”莱昂答道。

“怎么?”

他说是靠本能,也靠机会凑巧。她微微一笑。他立刻弥补漏洞,说是找了她一上午,问遍了全城的旅馆。

“你决定留下来了?”他加了一句。

“是的,”她说,“其实真不应该。手头的事还忙不完,寻欢作乐,搞惯了怎么办……”

“啊!我想……”

“不!你想不到!因为你不是女人。”

但是男人也有男人的苦恼;于是谈话就带上了一点哲学意味。艾玛大谈世界上感情造成的痛苦,天长地久的与世隔绝,心就像活埋了一样。年轻的男子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价,或者看见别人忧郁,自己也要天真地装得忧郁,就说自己学习时无聊得要命。诉讼手续令人厌烦,他想改行,母亲的信不断使他苦恼。他们分析痛苦的原因,越谈越细,推心置腹,越谈越来劲。不过他们也并不是无话不讲,有时也要字勘句酌,婉转达意。她闭口不谈她对罗多夫的恋情,他也不说他曾把她忘了。

也许他不记得舞会之后同装卸女工吃过消夜;她当然也就忘了和罗多夫的幽会,忘了一大清早跑过草地到情夫家去的事。他们听不到城市的喧闹;房间显得特别小,好让两颗寂寞的心靠得更紧。艾玛穿一件凸纹条格布的罩衫,发髻靠在一把旧安乐椅的椅背上;在她后面,黄|色*的墙纸好像是衬托她的金色*背景;镜子照出了她紧贴两髻的黑发和中间的白缝,耳尖却露在髻发之下。

“啊!对不起,”她说,“我不应该老是诉苦!恐怕你听都听腻了!”

“不会,不会!”

“要是你知道,”她接着说,同时抬头看天花板,眼睛里还滚着一滴眼泪,“我朝思暮想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