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六节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梦见过小小的竹房子,黑黑的多曼戈,“忠心的”小狗,尤其是一个好心的、情意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找到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

等到她十三岁,她的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他们住在圣·洁韦区一家小客店,吃晚餐的时候,他们发现盘子上画着拉·华丽叶小姐修道的故事。解释图画的文字都是宣扬宗教,赞美心地善良,歌颂宫廷荣华富贵的,可是给刀叉刮得东一道痕,西一道印,看不清楚了。

她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们要她高兴,就带她去餐厅,走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休息的时候,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了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点时间,可以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听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做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使她在灵魂深处感到意外的甜蜜。

晚祷之前,她们在自习室读宗教书。整个星期,不是读点圣史摘要,就是读修道院长的《讲演录》,只有星期天,才选读几段《基督教真谛》调剂调剂。她头几回多么爱听这些反映天长地久、此恨绵绵的浪漫主义的悲叹哀鸣呵!假如她的童年是在闹市的小店铺里度过的,那么,她也许会心旷神恬地让大自然的抒情声音侵入她的灵魂,因为一般说来,城里人是只有通过书本,才对大自然有所了解的。但她太了解乡下了,她听过羊叫,会挤牛奶,也会把犁擦得雪亮。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修道院里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来做一星期针线活。她是一个贵族世家的后代,在大革命期间家破人亡,所以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同桌用膳,餐后还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寄宿生往往溜出教室来看她。她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有时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就低声唱起来。她讲故事,讲新闻,替你上街买东西,私下里把围裙口袋里藏着的小说借给大姑娘看,她自己也是女红一歇手,就一口气读上长长的一章。书里讲的总是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逼得走投无路、在孤零零的亭子里晕倒的贵妇人,每到一个驿站都要遭到毒害的马车夫,每一页都疲于奔命的马匹,-阴-暗的树林,内心的骚动,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情郎勇敢得像师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衣着总是无瑕可击,哭起来却又热泪盈眶。半年以来,十五岁的艾玛就这样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后来她读司各特,爱上了古代的风物,梦中也看到苏格兰乡村的衣柜,卫士的厅堂,走江湖的诗人。她多么希望像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样,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那时,她内心崇拜的是殉难的玛丽女王;狂热地敬仰的是出名的或不幸的妇女。在她看来,以身殉教的女杰贞德、同老师私奔的艾洛伊丝、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蕾、美丽的费隆夫人、女诗人克莱芒丝·伊索尔像是灿烂的彗星划破了历史的漫漫长夜,而在栎树下审案的路易九世、宁死不屈的勇士巴亚、毒死索蕾的路易十一、圣·巴特勒米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头戴白缨冲锋陷阵的亨利四世,还有艾玛难忘的、晚餐盘子上的彩画所颂扬的路易十四,虽然也在黑暗的天空中发出闪烁的光辉,但和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妇女,似乎没有什么关系。